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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馬祖六十五歲以上居民健保中央負擔,立院三讀通過
作者: 立法委員陳雪生服務處 < > 發表時間: 2012-12-21
  12月21日上午立法院針對陳雪生等金、馬、澎立委所提「離島建設條例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有關「六十五歲以上離島地區居民全民健康保險保險對象應自付之保險費,由中央政府編列預算支應。」三讀通過。

  陳雪生等立法委員針對該法案提出說明:
(一)多年來我國離島地區因地處偏遠交通不便,且醫療資源短缺,居民重大傷、病均依賴後送到台灣本島醫療機構進行醫護,屢屢延誤就醫黃金時機,嚴重危及離島病患生命安全。

(二)離島地區只有地區醫院,享有的醫療資源少之又少,醫療品質長期低落,但政府對離島居民課以等同於台灣本島昂貴的健保費,卻無法提供等同的醫療品質,居民往往要增加交通食宿費支出遠赴本島就醫,對離島地區居民不公,明顯已違反了憲法第七條所揭櫫的平等原則。

(三)為考量離島居民人口老化嚴重就醫條件不佳,特增訂離島建設條例第十三條第二項,65歲以上離島居民全民健康保險費自付額,應由中央政府預算全額補助。

  經過10個月金、馬、澎三位立法委員不停奔走、積極努力,說服行政部門暨立院各黨派委員,上個月交付政黨協商後,逕付院會討論,於無委員反對情況下,決議「照案通過」。

  立法委員陳雪生旋即上台致詞,代表馬祖地區鄉親對院長暨全體委員表示感謝,立法委員陳雪生也拜託所有委員,對攸關馬祖等離島地區之民生法案,仍請一本初衷,繼續支持。

  本案立法院三讀通過,送請行政部門執行,10日內公佈實施,65歲以上地區鄉親均將受惠,無排富條款。

離島建設條例第十三條條文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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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06政黨協商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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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長敲槌拍板定案:


立法委員陳雪生離島建設條例第十三條條文修正三讀後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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