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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莒光鄉公所徵約僱代理(行政課業務)壹名
作者: apple228877 < > 發表時間: 2009-06-05
福建省連江縣莒光鄉公所公告
中華民國98年06月05日
莒人字第0980000282號
主旨:本所應業務需要,甄選辦事員約僱代理(行政課業務)壹名。(備取壹名)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局98年06月05日局地字第0980053038號函辦理。
公告事項:
一、 應徵資格:年滿二十歲(含)以上、五十歲以下,高中職(含)以上學校畢業,男女不拘。
二、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98年06月10日十七時三十分止(上班時間)。
三、 報名方式:採通訊傳真報名(通訊報名者請先行將報名表填畢傳真至0836-88126(務必電詢傳真是否收到))。報名表公布於網站上,請自行下載使用(網址如下:www.chukuang.gov.tw或www.matsu.idv.tw)。報名表正本最晚於甄選當天送達。
四、 繳交證件:報名表、身分證、學經歷證件(各項證件正本、影印本各一份;正本驗訖即發還,影印本正反面一份存查),一吋照片一張。男性需附退伍令或國民兵免役證明資料。
五、 甄選時間:98年06月11日上午十時三十分整於聯合辦公大樓三樓(連江縣莒光鄉青帆村七十四之二號),逾時二十分鐘未到以棄權論。
六、 甄選方式:面試100%。
七、 錄取人員另行通知,並依約僱三等任用(最近五年內如具相關工作經驗滿一年以上則以約僱四等任用,如具相關工作經驗滿二年以上則以約僱五等任用為限),備取人員於錄取人員生效日起六個月內遇相同職缺免經公開甄選優先遞補。
八、 聯絡電話:人事0937054345。
九、 約僱代理職務經分發考試及格人員或代理原因消失,應即解除其代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附加Word文件檔: matsu-70e6e90150f2a2a3597ae9613b9394d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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