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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Ina < > | 發表時間: 2018-07-09 |
107年國家考試職前訓練獎助補貼辦法 一、活動目的: 為鼓勵地區導覽解說員參加國家考試及訓練,特辦訓練獎助補貼辦法,鼓勵導遊、領隊人員國家考試通過者,參加職前訓練,獎助內容包含訓練學費及台馬交通費用。 二、申請人資格: 1.須於民國107年1月1日前設籍於連江縣的居民,且在籍滿6個月(含)以上者。 2.民國106年與107年通過領隊、導遊人員國家考試及格者(筆試)。 三、申請應具備文件: 1.設籍連江縣的身分證明文件。 2.106年或107年領隊、導遊人員國家考試及格證影本。 3.參加107年職前訓練結業證書影本。 4.匯款帳戶影本(須本人)。 四、獎勵金發放程序: 1.107年度獎勵金總金額新台幣15萬元。 2.合格的申請人若是超過15人,則按申請人數平均分配。 3.合格申請人若未達15人時,每人最高不得超過1萬元。 4.獎勵金以支應參加職前訓練費用及台馬交通為主。 五、申請期程:計畫執行至107年10月31日止 六、申請地點:申請人請備妥上述四項文件(缺一不可),於107年10月31日前(郵戳為憑),將資料以掛號信郵寄至:新北市板橋區大同街2號11樓 「連江縣導遊人員獎勵資格審查委員 會」收。 七、獎助金發放:申請人經審查委員會審查資格通過後,將於107年11月12日前個別通知合格者,備妥領據後擇期發放。 八、報名方式: 請填寫報名表(如附件)並以電子郵件或傳真回傳 電子郵件:ina@94iplay.tw 王小姐 傳真:02-22542133 王小姐 電話:02-22542180 分機30 王小姐(上班時間:09:30~12:00/13:30~18:00) 附加PDF文件檔: matsu-12a6837a2459a34b36728d8d512d2365.pdf107年國家考試職前訓練獎助補貼申請簡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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