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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93年有在葦昌嶺積到假的弟兄們.... | |
作者: kiddz < > | 發表時間: 2005-05-25 |
相信大部分的人都有拿到積假證明(我待了18天,積了6天假) 當初積假的時候,有的人得到的說法是全部返台假, 有的是一半返台假,一半島休 到了連上後,給了參一證明單, 結果連上參一現在跟我們說,假會被吃掉 但是,我也有聽到別的聯隊的同梯已經在前1.2把假時, 把葦昌嶺的積假放掉了 有沒有比較了解這方面的弟兄,說明一下阿 ( 最好是差假室或相關業務的弟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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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 | 發表時間: 2005-05-31 |
都沒有弟兄有在葦昌嶺積到假的嗎??? 不會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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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regs < > | 發表時間: 2005-06-01 |
有啊 我也有積到假 不過聽差假室是說 會併到末把的返台假來放 所以不用太擔心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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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 | 發表時間: 2005-06-02 |
依93年差假規定是積假以返台假的方式實施,94年差假規定以到韋昌嶺日視同到馬 ,依防衛部規定為一日返台一日島休方式施休,但有單位以第一把假併休,有的以末把假施休,詳情可請教單位參一,應不至於有取消的狀況發生 韋昌嶺 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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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 | 發表時間: 2005-06-05 |
關於這個問題我來幫你詳細解答吧 如葦昌領主任所說...休假規定有分93.94年 93年 葦昌領積假一律視為返台假...不論積假證明是分 (島修+返台) 或是總積假天數 通通視為返台假 而來馬日為實際到馬日 94年 如主任所說來馬日為到葦昌嶺日 積假證明只用來證明島休假天數 and證明到葦昌嶺日 返台假天數=(退伍日 - 到葦昌嶺日)/6 至於你適用的休假規定,依差假室電話紀錄 九十三年十二月七日前到馬適用舊規定 之後則適用舊規定 至於何時施休,有這種困擾的應是適用舊規定的弟兄 個人建議第一把第二把就施休掉,避免積假證明遺失 造成差假室以及弟兄自己的困擾 如果我認知沒有錯誤的話,差假室也建議這種做法 至於某些連隊要末把施休,個人總覺得毛毛的 一來參一會換人,新參一也不了解這些來龍去脈 建議防衛部下電記統一各連隊的做法 以維護弟兄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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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 | 發表時間: 2005-06-05 |
九十三年十二月七日前到馬適用舊規定 之後則適用新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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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 | 發表時間: 2005-06-05 |
請問一下 我男友是93年12月24號到偉昌嶺 93年12月底就坐船到馬祖 可是他拿到的證明是積一天島休一天返台 能幫我解答一下 他到底是積兩天返台假還是積一天島休一天返台? 因為看了偉昌嶺主任的回答 覺得他的證明怪怪的 他是93年的呀 為什麼證明會是積一天島休一天返台 我不太懂軍中規定 麻煩幫我解答一下 謝謝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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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 | 發表時間: 2005-06-05 |
94年差假規定核定生效日為93年12月7日,故新舊制規定以12月7日為分界點,積假證明原以旅級為單位統一造冊於新兵撥交時移交給接收單位差假室,但因本人於93年9月1日到任後,有弟兄反應若個人無證明在身,總有恐懼感,故除旅級的正式行文外,另與個人積假證明,然而弟兄亦反應證明有保管遺失,若遺失,因93年10月之後,我要求中心前運士將個人資料以電腦建檔,歡迎回嶺上,我會請負責人員補發,但10月之前可能無法補發,或者可查詢旅部原始資料,至於何時施休,請洽旅部差假室. 韋昌嶺 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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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iddz < > | 發表時間: 2005-06-07 |
在此感謝無敵超級親切的主任~~~ 在葦昌嶺的18天多謝您的照顧... 更感謝您撥空答覆小兵兵的問題...... 有了主任的答覆,讓我心安了不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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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 | 發表時間: 2005-06-08 |
謝謝主任的回答喔 您真是親切呀 很用心的回答大家的疑惑 有您這種長官 是阿兵哥的福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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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 | 發表時間: 2005-07-30 |
報告主任: 我是94年3/1到葦昌嶺 因為到馬祖後本來在北竿 之後調部隊到南竿 葦昌嶺的積假證明遺失了 我總共積了一天島休一天返台假 請問我是不是要回葦昌嶺重新申請一份新的積假證明? 還是請連上參一致電至葦昌嶺詢問即可呢? 我明年一月中退伍......所以怕末把假會少放一天 所以請問主問幫我解決~~~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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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 | 發表時間: 2005-07-31 |
若是以電話詢問來說比較不方便,你可以趁著休假時,來嶺上一下,也可託搭船的弟兄來代領. 韋昌嶺 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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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 | 發表時間: 2005-08-01 |
國軍一切作業以紙本為準 故電話查證絕不可行 建議將證明 拜託葦昌嶺傳真到你們單位上 94.3.1到馬 積假證明只有島休的用途喔(ex:一天返台一天島休) 還的方式是給你積一天島休 and到馬日為到葦昌領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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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 | 發表時間: 2005-08-05 |
建議主任 目前積假證明的一天島休一天返台 容易造成弟兄誤會 因為目前的作法是 到馬日為到韋昌嶺日 這樣返台假的起算日已經包括弟兄在韋昌嶺待撥時間了 如果在另外說明積一天返台 容易造成弟兄誤會 認為參一吃假 所以積假證明格式應該改一下 註明何時到韋昌領 及積幾天島休即可 另外請主任為新兵介紹馬防部時特別說明此規定 主任您真是親切的主官 待撥期間受您不少照顧 謝謝您了 1954T 南竿某連參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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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 | 發表時間: 2005-08-11 |
謝謝你的提醒,我會注意,有空來嶺上坐坐. 韋昌嶺 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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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iddz < > | 發表時間: 2005-08-13 |
報告主任: 又有新的問題了...我是11月29日坐船來南竿的,在葦昌嶺待了18天,有6天積假,所以照主任的說法,有6天返台,當時有拿到積假證明,已交給連隊參一 現在的問題是,參一到差假查詢貴單位的積架證明時,發現我們一起到部的積假都不在名單中,參一又要以差假室的證明為主,請問我們要到哪爭取這6天的假ㄋ??? 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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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 | 發表時間: 2005-08-13 |
你可以打電話到嶺上先查一下電腦檔裡的資料,一般而言,積假證明中心均會統一造冊於新兵撥交時交予受撥單位,可能是遺失了,你先問看同梯有多少人不在名單內,我再查一下. 韋昌嶺 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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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 | 發表時間: 2005-08-16 |
小妹有些小問題可以請問一下主任嗎? 12月13日之前到馬祖的就是以實際到馬日來算假~ 12月13日之後到馬祖的就是以到葦昌嶺日來算假~ 那這時候12月13日之前在葦昌嶺積兩天假就全部算返台假~ 12月13日之後在葦昌嶺積兩天假才開始變成一天返台一天島休嗎? 如果是這樣~這時候就出現一些小問題了~聽參一說之前積假證明的文只列到1953t而已~之後很像就開始沒發文~只發一張積假證明~而有的人是在12月13日之前到馬祖的~在葦昌嶺待了一星期~可是他拿到的積假證明卻是一天返台假一天島休~有的人卻是拿到兩天返台假的積假證明~這時就有點小不公平了~所以可以請問主任這時候是否可以請葦昌嶺那裡可以補發積假人員名冊嗎?或是有別的方法呢? 在此小妹先謝謝主任撥空看文這篇文章~謝謝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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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 | 發表時間: 2005-08-16 |
之前好像到馬祖的時候 就有先說~在葦昌領的積假是一天返台一天島休 不過我是在..10月多到馬祖的 根據主任的說法 我應該要有2天的返台 但是馬防部這邊的說法 卻是不太一致 請主任在為我們說明一下 還有是不是如果積假證明 需要補發的話~可以透過傳真的方式 麻煩您了~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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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 | 發表時間: 2005-08-25 |
可否請樓上兩位提供梯次及姓名,假設性的問題較難回答,傳真的方式比較無法辦理,可否請你抽空過來一下. 韋昌嶺 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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