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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未能與時俱進的公投電視公辦公聽會實施要點
作者: 劉家國 < > 發表時間: 2012-06-07
連江縣地方性公民投票案第1案公投電視公辦公聽會實施要點 �資料:連江縣選委會

(前略)

 23、本場次公辦公聽會之錄影帶,本會除於特定場所或提供電視台為完整之重播外,不提供任何團體或個人為其他活動使用。

 以上是今天公告的公投電視公辦公聽會實施要點,預定這場公聽會的錄影將會在祥通第四台播出,但是,選委會的「宣導觀念」顯然未能與時俱進,忘了現在已經進入網路時代,未規定將影片上傳到網路,讓網友觀看及協助宣導。

 人類進入網路時代後,媒體發生重大變革,美國歐巴馬總統競選時,就因為善於利用網路工具,而成為致勝的關鍵助力,甚至,他的競選團隊在向電媒和報刊發布新聞之前,就將消息、影片等上傳到網路,讓網友協助轉貼,與網友互動,拉近感情。而今,歐巴馬的網路行銷策略,已經被全世界的政治人物所學習,包括楊縣長在內。

 馬祖的公投「選民」,未必都居住馬祖,很多選民旅居台灣、大陸或國外,他們沒有機會從祥通第四台看到公聽會畫面,但卻有機會在網路上觀賞這場世紀辯論會。如果選委會不願意利用本站做為宣傳平台,至少,應該將影片放到縣政府和馬祖日報網站,讓更多人觀看,才能達到「廣為宣傳」的目的。

 期待選委會的回應。
作者: 朱木 < > 發表時間: 2012-06-07
家國兄建議確屬符合實際情況!

公聽會之目的在於讓更多民眾能了解公投正反兩方之論述,利弊得失,至於贊成或反對則由民眾自決,既是公聽會自無任何機密性可言,建議政府應順應家國兄之建議,公開公聽會錄影內容提供上傳至網路,讓更多人能了解博弈公投之意義,達到廣為宣傳之目的。
作者: 連江縣選舉委員會 < > 發表時間: 2012-06-07
連江縣選舉委員會回應劉站長訊息如下:

依公職人員選舉公辦政見發表會實施辦法第15條、澎湖縣地方性公民投票案第1案公投電視公辦公聽會實施要點,皆規定,除於特定場所或提供電視台為完整之重播外,不提供任何團體或個人為其他活動使用,該立法意旨係為避免候選人或正反方團體就有利之內容播出,影響公聽會之公正性,所以特別強調不提供任何團體個人為其它活動,但本條並未排除在電視以外,網路播出可能性,只要經費允許,技術上沒有問題,可以在本會提供之錄影內容在網路上完整播出,貴網站可與本會查證後再為平衡報導。
作者: 劉家國 < > 發表時間: 2012-06-07
 我永遠都記得電影「侏儸紀公園」的一句話:生命會自己找出路。

 感謝選委會的回應,選委會以澎湖公投規定為範本,訂定本縣長公投電視公辦公聽會實施要點,用意在於「避免候選人或正反方團體就有利之內容播出,影響公聽會之公正性」,但該項規定顯然無法阻止網友側錄影片,私自上傳影片到Youtube,因為在技術面管制不了,在法令面也無法可罰。因此,本人建議,直接由選委會上傳影片到Youtube,以正反兩人20分鐘為一則,總共分三則上傳,以利網友轉貼、觀賞。

 生命會自己找出路,請看網友上傳的影片:



姓名:孫義雄
現職:中央警察大學行政管理學系暨研究所專任副教授
學歷:
中央警察大學犯罪防治研究所犯罪學博士
教學及研究專長:柔道、犯罪學、心理學、犯罪心理學、刑事政策、治安管理、刑事司法組織與管理



姓名:葉智魁 
現職:國立東華大學運動休閒系教授
學歷:美國伊利諾大學休閒研究博士
研究專長:休閒哲學、休閒社會學、休閒文化、休閒行為、賭博合法化之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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