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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要回祖先土地,新草案總說明!
作者: 陳財能 < > 發表時間: 2011-10-24
 馬祖祖先土地,在動員戡亂臨時條款與戰地政務軍管體制廢除前後,因為國防部非法戒嚴及另立安輔戒嚴之阻擾,國家不僅不為戰地政務軍管體制終止前,軍方非依國家法治搶奪人民土地的行為認錯,甚至再度利用國家力量,在立法院強行訂定違反歷史事實與人民權益的法律。加上,具有搶奪犯行的中國國民黨黨政軍系統的執政管控與中央到地方民選首長與民意代表的一再欺騙,以致於至今無法將人民被軍方侵佔的祖先土地完全歸還。

 一九九二年八月七日〈民81年8月7日〉公佈實施的金門馬祖東沙南沙地區安全及輔導條例(以下簡稱安輔條例),並無歸還祖先土地之規定。一九九四年五月十一日(民83年5月11日)總統(83)華總義字第 2565 號令修正公布第 3、14、15 條條文;並增訂第 14-1、14-2、14-3 條條文後,才有歸還人民土地的特別法。然而,軍方為了掩飾過去粗暴的非法公權力,竟利用一黨執政的力量,將人民土地被軍方搶奪的時間排除了;加上軍方與繼受戰地政府移撥土地的中央、地方政府,均無舉證之責任。因此,造成20年來,馬祖人民周折在尋求特權、疲於訴願、不停訴訟的境遇中,苦不堪言!

 以上之事實,發生在安輔條例十四條之一中,「本條例適用地區之土地,於實施戰地政務期間…本條例適用地區之未登記土地,因軍事原因喪失占有者,原土地所有權人或合於民法規定時效完成取得請求登記所有權之人或其繼承人,得檢具權利證明文件或經土地四鄰證明,申請為土地所有權之登記。」所謂「實施戰地政務期間」,係指1956年6月23至1992年11月7日止。亦即軍方只承認這個時間內的非法公權力行為。至於1949年月至1956年6月22日期間的大規模搶奪民地,軍方採取惡意遺忘!這個事實,在2010年元月份,楊綏生縣政府第二次土地專案會議上,已由當時協助曹爾忠立委草擬法案的張龍德先生(現職議會法制室主任)一句「當時立法確有疏漏」而證實。此事,本人不僅讓曹爾忠立委、陳前縣長雪生清楚知道,並且多年來也在四鄉五島22村進行說明會,讓鄉親明瞭!

 2011年6月22日公佈實施的離島建設條例,已經以「實施戰地政務終止前」,歸還人民土地被軍方搶奪的時間。但是,可惜的是,處理土地的標的與權限,仍不及於人民的問題。

 本人依照發生行為時之時間與事實效力認為,馬祖祖先土地可分為縣府佔有民地與國有佔有民地兩部分。依據地方自治法之中央與地方平權的原則,以及連江縣議會組織自治條例第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議決縣財產之處分」之規定。即可先行處理連江縣政府以下行政機構,自戰地政務政府所移撥而得之土地。國有佔有部分,需將安輔條例十四條之一的特別法重新恢復,以超越現行民法、土地法、國有財產法等普通法之通則限制,並將舉證責任亦歸於政府應為事項。另基於政府認錯與為人民服務之原則,縣政府與議會,應擔負縣有土地以外,協助有關人民祖先土地爭議之義務。基於地區未來發展,有關祖先土地所有權爭議,亦應有落日條款之規定,此項權利義務,政府與人民一律平等。

 據此,本人陳財能草擬連江縣縣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修正草案,並有馬祖還我祖先土地自救會與馬祖人民之連署,依據連江縣議會組織自治條例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九款「接受人民請願」及連江縣議會會議規範第22條「列席人得參與本身所代表單位有關問題之發言與討論…」、第34條「動議以書面為之者稱提案,提案除依特別規定,得由個人或機關團 體單獨提出…」之規定,正式向縣議會提出「連江縣縣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修正草案」,並要求縣議會基於馬祖人民權益與縣議會之職權,將本草案列為2011年10月27日開議之定期大會之正式討論事項,並予以討論通過。是否有當,敬請九位議員先進與全體馬祖人民公決。

提案人:陳財能(北竿鄉芹壁村4鄰101號,電話:0928-521013)
連署人:馬祖還我祖先土地自救會及馬祖人民
提案時間:2011年10月26日
作者: 陳財能 < > 發表時間: 2011-10-24
10月26日早上九點,要回祖先土地的草案,需要鄉親的連署簽名。要回祖先土地,不要再聽謊言,不要再被人情所騙。要回祖先土地,已經延宕20年了,該是行動的時候了,馬祖人,您們還不出來嗎?

10月26日早上8點30分,陳財能會在縣議會廣場等您們!馬祖人,站出來!加油!
作者: 陳財能 < > 發表時間: 2011-10-25
或許是莒光人的憤怒震撼了縣政府,因此,昨天縣政府副縣長、交通局長南下莒光,提出回應莒光人訴求的處理方案。其實,莒光人的觀其言、察其行的決定,是可以理解的,倒不必另有揣測。當然,縣政府這一次快速回應莒光人的憤怒,也應嘉許。只是,為何為德不卒地忽略了東引問題。我想,縣政府也會有回應東引鄉親的方案,期盼近期提出,以免徒生爭議,讓東引人覺得懊惱。

權力是靠爭取來的。如果莒光人的遊行抗議宣示,可以這麼快刺激縣政府的積極任事,那麼,困擾鄉親20年的祖先土地問題,如果也像東引人、莒光人對交通權益的憤怒而站出來,不是也會逼迫政府認錯、道歉、還土地的速度加快嗎?

莒光人不遊行、不抗議了,希望一切如願解決!原本,25日早上要陪莒光人爭取權益、替東引人發聲。既然情勢有所轉好,25日將到南竿各村村長辦公室拜會,到時會商請村長廣播,若鄉親想要連署本人向縣議會提案的要回祖先土地草案,請自行前來。

莒光人光喊聲,就引來縣政府積極任事。10月26日早上9點,口口聲聲想要回祖先土地的鄉親們,願意站出來嗎?我非常期待,而且在8點30分時,我就會在議會門口恭候大駕! 如果,縣議會廣場空空蕩蕩,只有陳財能與自救會幾個人,想必議員們、縣政府,甚至軍方、國有財產局勢必看破馬祖人,而不鳥陳財能。如果,10月26日早上,縣議會廣場人聲鼎沸、民氣匯聚,議員們、縣政府,甚至軍方、國有財產局的積極任事,就會像回應莒光人一樣地表現出來!如人飲水,冷暖自知,來不來,都是一種態度與意志的表現。好壞,就讓鄉親自行判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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