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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游泳池?海邊?傻傻分不清楚
作者: 豬哥亮 < > 發表時間: 2006-07-13
請問,到公家地方的游泳池 收費 然後行游泳教學.這樣對嗎?
是否應該到海邊?
還在游泳池內 私人販賣蛙鏡.這樣對嗎?
利用公家的地方,行這種圖自己利益的事情!!
作者: OLYMBINGO < > 發表時間: 2006-07-13
應該還好吧!
學游泳當然在室內比較適合囉!安全嘛!
教游泳收費是泳池外的事!
在那裡教是他的事!
大家都花錢進來了這才是重點!

除非公立泳池有明文規定不准在池內進行游泳教學?
還是不會游泳者不準進入!
我想應該不太可能吧!
那如果在台灣要學游泳不在公立游泳池學還有那裡好學呢?
所以應該不用大驚小怪啊
也扯不上什麼圖利吧!

還是你覺的一定要開泳池才可以辦游泳教學呢???
那台灣教游泳的不都沒頭路囉!
作者: 馬祖黑客 < > 發表時間: 2006-07-13
我想豬哥亮要說的是這樣"游泳池該分作泳區及教學區",泳區:一般收費客人均可使用(馬祖是免費的,非授課學員均可使用),在游泳池內有較大的幅員空間,教學區則要另外劃分出來,所佔空間較一般泳區小,台灣泳池都是如此,講到重點了,既然馬祖的游泳池免費入場,那就不該有私人牟利的教學情事發生,除非是游泳池的主管單位自己辦理的免費教學,否則私下利用公家場所,行牟利之實,主管機關就有權拒絕入場,若教學者為公務人員,又沒跟主管機關核備,那就有利用職權行牟利之實的疑慮,如果真有其事,ㄧ定要請縣府政風單位,好好查察ㄧ下,千萬不要在馬祖搞出一個趙建銘,好像暑假就有一個游泳訓,有沒有收費就不知道了,政風室趕快查ㄧ查吧
作者: windflow < > 發表時間: 2006-07-14

馬祖黑客 wrote:
我想豬哥亮要說的是這樣"游泳池該分作泳區及教學區",泳區:一般收費客人均可使用(馬祖是免費的,非授課學員均可使用),在游泳池內有較大的幅員空間,教學區則要另外劃分出來,所佔空間較一般泳區小,台灣泳池都是如此,講到重點了,既然馬祖的游泳池免費入場,那就不該有私人牟利的教學情事發生,除非是游泳池的主管單位自己辦理的免費教學,否則私下利用公家場所,行牟利之實,主管機關就有權拒絕入場,若教學者為公務人員,又沒跟主管機關核備,那就有利用職權行牟利之實的疑慮,如果真有其事,ㄧ定要請縣府政風單位,好好查察ㄧ下,千萬不要在馬祖搞出一個趙建銘,好像暑假就有一個游泳訓,有沒有收費就不知道了,政風室趕快查ㄧ查吧

邏輯不通...
教游泳收費沒什麼不對..在公立游泳池敎也沒什麼不對....
人家要學游泳.找誰敎..到哪裡學..又有什麼不對..
這跟私人牟利扯不上關係....利用職權行牟利之實..言重了.....

作者: 白犬 < > 發表時間: 2006-07-14
游泳教學需合理收費?(使用者付費)
游泳池內 私人販賣必須有租任契約?(公家機關避免圖利行為)
作者: 東引真好 < > 發表時間: 2006-07-14
其實這些問題早就已經存在,而且是很自然的,當你走入泳池時,游泳配件缺少是要回家拿,還是當場再補充,請想想!
去游泳池學游泳,利用公家的資源也沒錯,因為大家都有買票付費進場,有人利用此時教學又有何不可?也許錯在沒有區分教學區與游泳區吧!有時某些事件是勿須用放大鏡去檢視的。
作者: OLYMBINGO < > 發表時間: 2006-07-14
舉個例子:
假設今天我開個收費羽球教學班好了!
難道我不能利用體育館的羽球時段來教我的學生嗎?

教打棒球,桌球,籃球.溜冰,甚至健身>如果收費的話
哪一樣不在公家場地>又收費都違法了?
教學是人家私人的事吧!
如果說今天教小朋友學習游泳換個名詞為陪游安全保護費會比較好嗎?
沒聽過私人保鑣喲? 呵呵!

大家都有公平的使用權利就沒問題啦
例如健身器材人多的話就平均分配單項使用時間吧!

如果有規定收費!而讓人免費入場才叫圖利吧!
在館內教學>看不貫>頂多違反規定囉>
況且>有規定吗?

又哪裡談的上圖利>>不解!

應該鼓勵大家學游泳才是!
請多利用泳池!
作者: 依弟 < > 發表時間: 2006-07-14
從小就在「免費」環境下長大!
只要收費?就會渾身不對勁!

只要一點不對勁...........政風室勒?
這是習慣成自然啦!


政風室呢?政風室該給我「鼓勵掌聲」吧!

按照邏輯來說:「政風室」該在「本文第三篇」和「這一篇」之間,挑一篇給掌聲,才合乎邏輯!政風室趕快查ㄧ查吧!
作者: alfred < > 發表時間: 2006-07-14
利用公物資源進行私人商業行為是違法的
民眾使用羽球場進行收費之羽球教學是違法的

若要收教練費均須依規定繳交場租,若管理員視若無睹將吃上圖利官私

舉例:
若沒有場地,教練是否能練?佔用空間為私利,就需付場租,而且管理單位也要依空間規劃可以在不影響民眾使用權利又能經營場租收入之方法.
台灣的所有公辦單位皆如此.

既然場地是免費,為何教練還要收費,應當義務教,運用公辦場地教,也要依公辦鐘點費收,教練450/H是標準,救生員21433/月
作者: 旮旮 < > 發表時間: 2006-07-14
嗯嗯~~樓上說的沒錯
游泳池是公家的照理來講就不該進行私人利圖
如果要進行收費教學應該是由教育局來舉辦
然後聘請一個專門且具有執照的教練來教學
但是....................
我印像中之前馬資網不是有在公告說:(招生游泳訓練班)
一人好像是2500還是3500我忘了
想要去看以前的社區公告可是找不到那一篇
可能是被刪了吧!
那樣應該就算是私人教學佔用公家地方
所以是該調查一下...看是否跟"趙女婿"一樣用特權。嘆氣
不然下次大家都佔用游泳池做私人教學
那叫我門這些要游泳的人去哪?海邊嗎?無奈

想想....
用免費的場地做收費的教學
應該很賺吧!
如果算20人*3500=70000
哇賽~~有賺唷~高興歡呼很樂加油鼓掌掰掰
作者: 拉丁天王 < > 發表時間: 2006-07-14
平常游泳池開放時間
大家拖鞋都散亂在外面
很醜ㄝ
買個鞋櫃給大家放鞋吧!

還有 廁所總是很臭
裡面又不能穿鞋子
都不知道腳底下的是尿還是水
我都不想進去沖澡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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