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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縣府硬起來 11月1日拆除介壽廣場路障
作者: admin < > 發表時間: 2010-10-26
2010-10-26 馬祖日報

縣府開會研商拆除路障計畫 11/1上午拆除介壽廣場路障

 【記者邱竟瑋�南竿報導】介壽廣場路障案,地主未依縣府函文限期一個月拆除,縣府25日上午召開路障拆除行前會議,將於11月1日上午拆除路障,以維法紀秩序。

 縣府表示,清查發現設置路障地號土地尚未辦理逕為分割,係屬連江縣(南竿地區)風景特定區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範圍內之部分商業區、部分道路用地,依據都市計畫法第51條規定,道路用地不得為妨礙指定目的使用。商業區部分土地,因供公共通行且因時效而形成公用地役關係,其權屬及土地使用分區縱為私有之商業區,亦不容在該道路上起造任何建築物或構造物,妨害交通。

 縣府工務局指出,本案自9月23日地主僱工設置路障以來,縣府即已積極處理,惟基於避免激發負面情緒反應而影響此案處理流程,故縣府概括承受所有意見。

 工務局表示,9月23日設置路障當日,都計建管課派員現場了解,9月24日府內開會研商確認具公用地役關係,隨即於9月27日函文土地所有權人限期一個月內拆除,10月1日地政事務所現場測量,標定商業區、道路用地之境界線,並辦理逕為分割,10月12日擬定拆除計畫及安排10月25日拆除行前會議,務使行政程序完備及順利排除路障。
作者: 陳經遲 < > 發表時間: 2010-10-29
撒種子,你只須站著,收割時,你必須彎腰
1、有關介壽廣場設臨時定躦事件,其目的是為協助縣府執行應作為而不作為之地區違章建築之抑止。怎知縣府盡擁護『違法者』與其站在同一陣營與本人為敵。
2、面積寬度不到3公分,縣府盡勞師動眾,大張旗鼓,連續召開3次會議,積極處置此事件,態度前所未有,詭異多端,真正的背景義意何在?政府何能又何德?期盼政府在此事件能有所省思,往後執行任何公權力都要秉公處理切記要公平、公正、公開、理性的態度行政,不要只做選擇性執行,以服民心,不然上帝會給你難題。
3、政治人物要有道德心,想要推動天下,先要發動自己,人的心,要不斷地清掃,不能讓污垢灰塵在咱們心中累積,我們都知道許多道理,理要行切莫歪曲。
4、縣府的鋤頭是全新的嗎?太新了,不好,因我們未曾挖絕,縣府的鋤頭是生銹的嗎?不好,因為從未曾墾過,鋤頭要磨利刀鋒,才能耕耘出美麗的田園。
作者: 就事論事 < > 發表時間: 2010-10-29
縣政府硬錯地方了吧!!應該還有重要的建設讓縣政府去執行才對!!如果處理每件事都跟處理這路障一樣積極~~我相信馬祖會進步喔!!
作者: bibicococo < > 發表時間: 2010-11-04
就事論事,縣政府於11月1日拆除介壽廣場路障,站長表明縣府「硬」起來,說得好,希望縣府不要只硬「點」而且更要撐得久,不然執行者就要考慮後送做實習。
作者: 地獄使者 < > 發表時間: 2010-11-05
如果政府對土地及交通的事情能像這件事情一樣這麼快處理速度,百姓也不會埋怨了,希望縣政府以後對每件事情處理速度都跟拆除介壽廣場路障一樣那是百姓之福(養雞團隊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
作者: 邱大砲 < > 發表時間: 2010-11-05
大推縣府執行力、魄力、公權力!!!
咦........XX檳榔好像越來越大了@@
作者: bibicococo < > 發表時間: 2010-11-09
「政府」要的是~效能! 效率! 成果!!
有這三要素:才能達到[執行力]的運行!
今天「硬」了l要為今天的[處事態度]和[敬業精神]負責!
對事不對人!! 這就是~果斷的行事風格!要落實地方建設, 就是~劍及履及的執行力!!也唯獨~中立公正,有膽識的(養雞團隊)百姓才有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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