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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請問檢舉路霸要向那裡檢舉
作者: 風飛沙 < > 發表時間: 2005-01-19
請問檢舉路霸要向那裡檢舉???
請另存圖片檢視原尺寸圖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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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菩提 < > 發表時間: 2005-01-20
警察局TEL:0836-22471或環保局TEL:0836-23191。
作者: 風雲 < > 發表時間: 2005-01-20
該地方長期佔用停車位希望有關單位能盡快解決還給我們美好市容
作者: 小茹 < > 發表時間: 2005-01-22
~~路霸~~應該是縣府才是最大路霸。
這條路原本就不寬了,原本就只有二台車可以通過的寬度,在前建設局楊局長英明的領導下劃上了停車格,就只剩下一台車子的寬度給汽車通行。如果大家走過這條路,應該就知道,這條路沒有行人「走」的權利,因為它沒有「人行道」,從縣府前走有人行道可以慢慢散步,但轉個彎就變成停車格;就開始步步驚心了;處處躲車。
  請有心人士可以實地去看看、查查停在此處的車子是否多數為縣府員工的車,當初縣府的規劃應該是給臨時到縣府洽公的人,臨時停車用的吧!但現在洽公反而是要停在比較遠的地方,而那裡常常是停滿的。而且那裡的路好像也不是屬於縣府的吧,聽說是那裡的地主以前有口頭答應做為道路,並無任何簽約文件且縣府沒有做徵收。
住在這條路上的老人及小孩常常在危險中渡過,而且此條路多次發生車禍,他們也跟相關單位反應了,但問問縣府裡的上到縣長下到小職員,有誰關心過此事。
請縣府還給我們一個行的權利吧,還給他們一個住的安全。
而且此停車格是不合法的,大家可以去查一下相關法規,停車格的設立應要在不影響行人及車子的通行下及路寬的限制。
作者: admin < > 發表時間: 2005-01-22
早年在山隴還沒有海埔新生地之前,前建設局長楊綏生規劃菜園週圍當停車場,是有其必要的。如今海埔新生地可以停車,菜園週邊道路就不該再停車了(經馬祖通訊報導,介壽堂前面道路已不准停車)。建議縣政府前面規劃為臨時停車,吸引力那條路也取銷停車,靠近菜園這邊興建行人步行道,這樣子就可以跟縣府前方的步行道連結了。以上改善完成後,建議仍維持單行道。

最終解決山隴停車問題,還是縣府前方這座菜園的「合作開發」。自從筆者三年前提出山隴菜園開發案之後,菜園的六十多位地主已有五十多位聯名,請縣政府主導開發案。據了解,基於年底選舉在即,原本態度不積極的陳雪生縣長終於「動」起來了,日前已召開了協調會。這座菜園的開發,可興建地下二樓停車場、地下一樓商場(地主持分,收租金)、地上公園與縣府廣場。此一開發案如果成功,不但可以帶動山隴商機,也可以得到一座很大的室內停車場,甚至將來縣政府還可以向前興建,解決辦公空間不足問題,而新建的公園與縣府廣場,則可以提供民眾休閒與藝文活動場所,一舉數得。
作者: 小茹 < > 發表時間: 2005-01-26
那些靠這片菜園生活的阿公阿婆們不是就沒飯吃了嗎??
那以後馬祖的菜是都要靠台灣跟大陸進口+走私嗎??
一片美麗的菜園是很少見的,一座都市商城是處處可見的~~
連馬祖人都快養不活了,何來商機??
作者: lk < > 發表時間: 2005-01-26
admin wrote:
早年在山隴還沒有海埔新生地之前,前建設局長楊綏生規劃菜園週圍當停車場,是有其必要的。如今海埔新生地可以停車,菜園週邊道路就不該再停車了(經馬祖通訊報導,介壽堂前面道路已不准停車)。建議縣政府前面規劃為臨時停車,吸引力那條路也取銷停車,靠近菜園這邊興建行人步行道,這樣子就可以跟縣府前方的步行道連結了。以上改善完成後,建議仍維持單行道。

最終解決山隴停車問題,還是縣府前方這座菜園的「合作開發」。自從筆者三年前提出山隴菜園開發案之後,菜園的六十多位地主已有五十多位聯名,請縣政府主導開發案。據了解,基於年底選舉在即,原本態度不積極的陳雪生縣長終於「動」起來了,日前已召開了協調會。這座菜園的開發,可興建地下二樓停車場、地下一樓商場(地主持分,收租金)、地上公園與縣府廣場。此一開發案如果成功,不但可以帶動山隴商機,也可以得到一座很大的室內停車場,甚至將來縣政府還可以向前興建,解決辦公空間不足問題,而新建的公園與縣府廣場,則可以提供民眾休閒與藝文活動場所,一舉數得。

現在山隴有海埔新生地加蓋成立體停車場不就了了
一樓規劃成計程車排班處對市容不是也大有改善
何必大費周章而新建的公園與縣府廣場
保留一片綠地生機無限
作者: 小茹 < > 發表時間: 2005-01-28
  海浦新生地,平常時日通常是空空是也??很少看到那裡停到滿滿。
反而是縣府的四周常是停到滿滿滿,一位縣長以有了專用的停車庫還又劃上一個「縣長專用」的停車位。

別人是要努力保有傳統,馬祖卻是努力破壞歷史。
別人是要努力保護生態,馬祖卻是一再破壞生態。
這片青菜園有著我們快樂童年的足跡,希望快樂的童年、青蛙的聲音、蝌蚪的身影,還有機會伴著馬祖的小朋友快樂的成長。
作者: 風飛沙 < > 發表時間: 2005-01-28
各位大大~說的都有理~但~這是二碼子的事吧~
在還沒規劃前,就現有的狀況去取締,這樣應該沒有太大的問題吧???
規劃歸規劃取締歸取締?可別混在一起談了???


我只想要個停車位??
作者: 小茹 < > 發表時間: 2005-01-28
你要的停車位也應該要一個合法的停車位吧~~
你要停車位,行人也要有行的路權~~
你可以去找縣長要,他有二個車位;一台車不需使用二個位,建議你去找縣長要,他應該願意誏一個給你。
作者: 風飛沙 < > 發表時間: 2005-03-02
哈?縣長車位?只要沒車停著?我也是照樣停呀??
行人有行人的路權沒錯?但劃上停車格?就是停車區?不然你把那格子擦掉吧?
作者: chuan < > 發表時間: 2005-03-03
風飛沙 wrote:
哈?縣長車位?只要沒車停著?我也是照樣停呀??
行人有行人的路權沒錯?但劃上停車格?就是停車區?不然你把那格子擦掉吧?
你確定哪是停車格嗎?
你只是要一個車位,海補新生地非常多,你為何不留一口飯給老人家吃?再說你說人家是路霸,你要不要到地政事務所去查查此停車格是不是私有地?
你為何不去看看縣府前那些本是規劃給洽公人員臨時停車的格子到底是給誰霸用?如要說別人是路霸,那麼縣府公務人員及我們敬愛的陳縣長是不是該帶領我們的縣府全體員工一起檢討呢?縣府自已都是路霸了莫怪百姓了<<所謂上樑不正下樑歪
作者: chuan < > 發表時間: 2005-03-03
回覆站長:
1.你覺得開發介壽的蔬菜公園會很好<那請問各位馬祖的農地已是少之少>再少一個介壽的蔬菜公園將來大家要吃蔬菜是不是還要看人臉色?流淚流淚
2.請問大家縣府前陣子不是已在計劃要把海補新生地作為一個開發嗎?
請問一個開發不夠嗎?非得再把蔬菜公園也一併破壞嗎?不知不知
3.請問各位還記得我們的珠螺游泳池嗎?你看花了一大筆經費,結果現在放在那邊養蚊子請各位大人要開發前請三思而後行,不要在浪費納稅人的錢了嘆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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