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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拜託縣政府專心辦好一次活動就好,不要拚命辦些勞民傷財的活動
作者: 蚵刺海 < > 發表時間: 2017-09-24
縣政府推展觀光固然是好,但與其分散各單位資源,老是辦些半吊子的活動,
不如全心全意辦好一次盛大成功的活動就好。現在流行的是飢餓行銷,限時限
量的行銷,讓大家想參加但卻報名不到,才會激起大家的搶購心裡,而不是因
為縣長喜歡辦馬拉松來帶動觀光,各局處就感覺是拚了命的想要巴結縣長一樣
,好比今年一年辦三次類似馬拉松的活動,這樣就失去活動的珍貴性,不但分
散參加人數,而且小規模活動,還是得動用一樣多的社會資源。以前一年只舉
辦一次馬拉松,今年卻加碼到三次(北竿馬拉松、南竿鐵人三項、南竿馬拉松)
,每次都只有幾百人參加,工作人員比選手還多,重點是每次舉辦這個活動,
錢是承辦廠商賺走,可是工作人員都是不用錢的警察、阿兵哥和學生,這樣對
嗎?既然有收了報名費,是不是應該就要由承辦廠商自行招募工作人員,而不
是由全民買單,動用免費的社會資源。再來就是,馬祖平時是沒什麼車,但機
場和碼頭是車流量最大的地方,為什麼每次活動都要把這二個地方封起來,一
封就是一整天,沒有其他地方可以比賽了嗎?以前一年封一次就好,為了拚觀
光,大家就忍耐一天,現在辦上癮了,以後會不會每個月來封一次呢?最後再
強調一次,憑什麼錢是廠商賺,但動員的卻是我們納稅人負擔的社會資源,既
然報名是有收費的,就應該由廠商來招募工作人員,而不是老是用免費志工。
作者: 害羞的瘋婆子 < > 發表時間: 2017-09-25
終於有人出聲了,全國好像只有馬祖的馬拉松是動用到軍警學生,我們偉大的國軍是這樣給人糟蹋的嗎?既然活動是縣政府外包給廠商,表示得標廠商是有錢賺的,加上又有報名費的收入,為什麼民間公司賺飽飽的,但都是動用不用錢的軍警學生?縣政府有沒有圖利的問題?建議廠商可以直接擺放大批柵欄或繩索把賽道區隔,然後召募當地的臨時工幫忙注意維護選手安全和補給,花幾個臨時工的錢,就可以不用動用那麼多軍警學生,也可以照顧到臨時工讓他們增加點收入,可說是一舉數得,給廠商參考參考。
作者: 凱恩司 < > 發表時間: 2017-09-25
通常活動發包應該只限於規劃,行銷,活動流程的安排。交通管制(只有警察才有權利)或著其他應該不是廠商的契約範圍。志工、民眾組成加油團或其他協助的單位參與,可以達到全民參與體育活動,也不失為一種推廣全民運動風氣的好方法。況且縣府招募志工、軍警等必然是契約規定業主應辦事項,否則誰敢貿然動到這些人力資源,現在的公務員比誰都怕出事,樓上網友擔心的圖利問題恐怕是過慮了,至於志工的性質參與與否端看個人,不想參加就不參加囉!
作者: 老鼠屎 < > 發表時間: 2017-09-25
縣府辦活動出發點是好,不過既然外包,為何人力成本需要縣府買單?
承包商賺錢,軍警、醫護、學生也非無償使喚,過頭了
就像復興、芹壁每次淨灘,阿兵哥流汗沒看到幾次民宿業者、社區幫忙,錢你們賺汗我不流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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