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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教育局請關心實習老師的授課時數
作者: swift007 < > 發表時間: 2005-12-10
介壽的幼稚園本學年度來了一位可愛的實習老師
很多小朋友都很喜歡
可是好像有在教小朋友上課
個人對於實習老師是沒什麼意見
可是實習老師應該是來實習的
教育部也規定只能授課一定時數(該不會教育局也不清楚吧)
好在沒有小朋友發生意外
如果有 實習老師負責 還是教育局負責
我想沒有人願意小朋友老是給實習老師當實習品吧
作者: 小福神 < > 發表時間: 2005-12-11
嗯嗯
聽說幼稚園新來的實習老師很可愛
改天冒充家長去看看

另外
根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資格檢定及教育實習辦法中
法令規定實習老師上課時數不得超過輔導老師上課時數的1/2

不過
班級讓實習老師教的確是給實習老師學習的好機會
作者: < > 發表時間: 2005-12-12
有關實習學生之教學實習,應以循序漸進為原則。開學後第一週至第三週以見習為主,第四週起實習學生每週教學實習時間如下︰
1.中等學校︰不得超過編制內合格專任教師基本授課時數之二分之一。
2.國民小學︰不得超過12節。
3.幼稚園︰不得超過12小時。
4.特殊教育學校(班)或其他教育機構︰依前三款之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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