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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詐欺犯說我詐欺~3 拒不移交是陳儀宇 | |
作者: 劉啓峰 < > | 發表時間: 2023-06-05 |
(續前) 對於台北福州十邑同鄉會的家務事,我是副理事長當有資格為維護本社團名譽說幾句話。 一個連會員都不是的外人吳軾子先生111.07.05在馬資網妄行發表文章,大放厥詞,說什麼對於陳儀宇擔任該社團秘書長「恭賀榮任」、「塵埃落定」、「在吳軾子的推薦下,由……拍板定案」的話語。拜託!,人家該社團是在你發文的25天後(111.07.30)才要召開會議討論此事(後來並未通過),你是在喊什麼燒? 上圖是112.04.30台北福州十邑同鄉會常務理事會議會議紀錄,決議當時的代理秘書長陳儀宇不適任應另覓人選。並於112.05.08行文社會局備案。 而連該社團會員都不是外人吳軾子先生,對此常務理事會議也提出質疑, https://www.matsu.idv.tw/topicdetail.php?f=170&t=278758 會員若覺得自身所屬的社團有不公不義的事,除了可尋求內部途徑反映之外,當可向主管機關(縣市政府社會局或內政部)檢舉,吳軾子是誰?正義人士嗎?假的! 陳儀宇的豬隊友吳軾子,為了幫他出頭,112.05.07在馬資網為文發布汙衊我及臺灣長樂同鄉總會浮報房屋租金之前,傳了以下的訊息給我: 各位朋友,這是什麼意思呢?坦白說我當時心裡很不舒服,30萬?難道是要我花錢消災以息事寧人嗎? 我只好在群組回覆他: 敬告吳軾子先生: 你5月5日晚上發這「三十萬元」之說的訊息給我,我不知道什麼意思? 所以並未理會,也不敢理會。 接下來的事情是: 112.05.10台北福州十邑同鄉會以存證信函,要求陳儀宇5月15日離職並辦理移交手續。 112.05.15陳儀宇拒不辦理交接,並向台北地方法院提出暫時狀態假處分聲請。 112.05.16台北福州十邑同鄉會發出公告撤銷陳儀宇代理秘書長職務,並接續報文主管機關備查。其公告內文如下圖: 112.05.25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書駁回了陳儀宇於5月16日所提出的暫時狀態假處分聲請。內文如下: 除了陳儀宇代理秘書長被解除職務後拒不移交之外,更嚴重的事情是台北福州十邑同鄉經由精通電腦的專業人士發現,會員資料等重要電子檔案被竊取了,是誰偷走了呢?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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