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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頻繁停電,導致家電、電腦損壞,請問相關單位該如何補償此損失?
作者: 芷彤 < > 發表時間: 2023-06-21
頻繁停電
導致家電、電腦損壞
請問相關單位該如何補償此損失?



我現在回答台電問題造成電器損壞,可以索賠嗎 可以向台電求償

依據民法第191條「工作物所有人損害賠償責任」之規定,或是《消費者保護法》第7條「企業主損害賠償責任」之規定,進一步向台電求償。
民眾若依消保法提起訴訟,得請求台電賠付損害額之1至3倍的懲罰性賠償金。

經濟部作為台電的上級機關和電業法之中央主管機關,負有監督管理電業設備和電力技術及安全業務之責,亦難辭其咎。按《國家賠償法》第3條規定,「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人身自由或財產受損害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其實馬祖發生過很多次,尤其復興村的風水好,家裡有不斷電系統突然停電微星GT77 短時間提供電量 。
作者: nico24539 < > 發表時間: 2023-06-22
我家冰箱食材丢了一堆!也不知道找誰賠!相關單位可以回應一下嗎?
作者: 心佛 < > 發表時間: 2023-06-22
我也想要索賠...但誰能提供証明是停電造成的..唉!!無解
作者: wu jack < > 發表時間: 2023-06-22
台灣303停電549萬戶也只有拿到停電扣減,印象中台電有一款條例是,遭受天災或設備故障得以停止供電,所以你想要爭取到賠償我想應該是不太可能。
作者: 台電馬祖區營業處 < > 發表時間: 2023-06-22
依據本公司營業規章第三章第三節規定,本公司得停止供電或限制用電之情形規定:
(一)依法令規定。
(二)遭受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之事故。
(三)設備故障或運轉發生事故。
(四)電源供應不足。
(五)檢修設備、工程施工或其他供電安全上之需要時。

前項第一款停止供電,本公司係依該法令主管機關通知,會同到場配合執行,其餘各款除事前無法預知之事故者外,應預先以公告、新聞媒體發布或其他方式通知。
電業基於發、供電設備特性及運轉維護之限制,無法保證永不停電,
用戶對用電不能中斷之用電場所或設備,應視個別需要自備適當之發電機或不停電電源裝置等,作為備用電源。

依據本公司營業規章第四章第六節規定, 本公司依第十九條第一項各款停止供電或限制用電時,除可歸責於用戶之原因者外,按停電時數給與基本電費扣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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