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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823馬祖民防自衛隊發放慰助金歷經三年仍有漏網之魚
作者: 胖哥 < > 發表時間: 2015-10-25
不知道原來發表"漏網之魚"的陳儀宇先生用意為何?好像抓到連江縣政府犯了什麼大錯,可以修理一下了吧?似有見獵心喜之感,呵呵!但小弟仍有幾個疑慮如下
1.連江縣政府還沒倒,有沒有漏掉應該馬上電話詢問就可以查得出來,有需要未查證就在網路上大加批評嗎?
2."漏網之魚"這個用詞多用在貶義詞,小弟查了一下"杜娘"(百度),好像沒有用在正面的地方,大家可以幫忙找找看,我想823補償金的領取應該沒有什麼負面的吧,建議這位老師該好好斟酌一下用詞,個人建議"遺珠之憾"比較適合!
3.823補償金是所有鄉親幾乎無所不知的事情,這位老人家有孩子基本上應該都知道,所以如果有疏漏沒有申請,確實也該檢討,事實上現在並沒有疏漏,他的孩子確實有幫他申請到,個人認為老人家說沒有的原因可能是某協會又搞一個名詞項目出來,把老人家弄矇了,所以才說沒有?
作者: i-love-matsu < > 發表時間: 2015-10-26
畢竟陳老師是基於好意,給政府一點警惕,而且目前用登記的方式一定會遺漏掉弱勢老人,政府不應該這麼被動才對!鼓掌鼓掌
作者: 陳儀宇 < > 發表時間: 2015-10-26
既然被劉站長界定成「誤會一場」,本以為就此打住了,避免徒增各方無謂紛擾。居然現在有人要見縫插針,想趁此偷得浮生半日閒之奢望,恐也不能放下了。

話說本案之緣起,係王家大女兒來電,詢問有關參加戰地政務慰助金自救會之事,附帶說出他父親王老先生823三年慰助金未領到這檔事。

基於年長(86歲)不識字,又文盲,屬弱勢族群。倘若因行政宣達不足,造成三年慰助金額達九萬元,對老先生來說,是莫大的一項權益損失。

故以,本人即電請民政局李依寶專員協助查證本案主,李專員即刻記下了王老先生的姓名住址等,允諾轉請陳復國課長查處,並答覆。不久,果然接到陳復國課長來電,證實沒有看到王老先生的申請與資料;本人:「能否彌補?」陳課長:「不能追補。」........等。(其實上網後,劉站長也協助向東引鄉公所查證,也是同樣答案)

於是,才想到上網揭櫫本案,一方面提醒鄉親應重視自身的權益;另方面也期望行政、民代公僕們,能勤政愛民,多發揮服務精神。

總之,本人一切按照發佈新聞事件的ABC程序來走,查證工作一點都不能馬虎;我的資訊來源,係來自官方民政局。如果有變,也應有官方出面更正,方有權威性。唯至今未獲民政局官方正式被通知到本人。這位胖哥的,你就省省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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