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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荒謬的土地登記事務?
作者: 朱瑞忠 < > 發表時間: 2017-06-14
為辦理視為所有人土地總登記,縣府共編列了2千1百7拾1萬8千元預算經費,依計畫執行期間為自101年7月1日至102年12月31日止。現在快要五年了還要再展延,地政局還一直在補充人力,是人力不足的問題嗎?我看應該是學能不足吧!以目前6個審查人員每天審查1件來算,5年有1825天,也應審查超過萬件以上了,怎麼會是缺少人力的問題呢?只是以此當藉口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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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老鼠屎 < > 發表時間: 2017-06-14
除了貼圖、點擊率變化
地政你成功了,加油
作者: 朱瑞忠 < > 發表時間: 2017-06-15
能夠在地政局上班的,應該都稱是公務員,當公務員不依法行政,無故稽延公務,只會受到懲處,不會破格升遷的。再說公文積壓久了,只會生病,賠上政府的形象,有什麼可喜的呢?人在公門好修行,還是拿出一點良知良能為鄉親多做一點事吧!
節錄公務員服務法相關條文:
第 1 條公務員應遵守誓言,忠心努力,依法律命令所定,執行其職務。
第 7 條公務員執行職務,應力求切實,不得畏難規避,互相推諉,或無故稽延。
第 23 條公務員有違反本法之行為,該管長官知情而不依法處置者,應受懲處。
作者: 朱瑞忠 < > 發表時間: 2017-06-15
法律條文清楚的告訴我們,辦理土地總登記前,應先辦地籍測量。我們的地政局公告了土地總登記,不去做土地總登記的工作,卻回頭去做之前已執行過的地籍調查和測量的工作,整個行政程序本末倒置,荒腔走板,且執行計畫公告的內容與實際作業內容完全不符合,這不就是行政不法嗎?一件總登記事件,要在一年六個月完成的,執行了快五年還在原地打轉,不思解決之道,這絕對是行政怠惰,為什麼不選擇和鄉親站在一起要求所屬在法定期間內努力完成呢?人民已經開始怒吼了,還在核准展延辦理期限,當縣長的有這一個裁量權嗎?一點使命感都沒有,還談什麼行政效率,荒謬呀!做領導的路走偏了真的比貪污更可怕,可曾想過,爾俸爾碌,民脂民膏,下民易虐,上天難欺呢?
作者: 朱瑞忠 < > 發表時間: 2017-06-16
「務實」原是美麗的謊言,隨著選舉過後早已抛到九霄雲外,當政的在享受權力之餘,辛苦的卻是這一塊土地的老人家。

重辦土地總登記,預算經費在102年就花掉了,至今還沒有結案,還可以隨便找藉口一延再延嗎?劉縣長您把自己做大了,「道歉」二字,卻說不出口,鄉親何辜!

例如一件工程標案,工程尚未完工,工程款早已領走,天底下有這種好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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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老鼠屎 < > 發表時間: 2017-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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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朱瑞忠 < > 發表時間: 2017-06-16
只辦公文不辦事,只會為錯誤找藉口,不懂得什麼叫「同理心」,更不用說什麼叫「苦民所苦,解民所苦」了,以下這些話,用來形容地政高官應該是最貼切不過了!

說了又不聽---聾
聽了又不懂---笨
不懂又不問---啞
問了又不做---懶
做了又做錯---蠢
錯了又不認---瞎
認了又不改---驢
改了又不服---爛
作者: Oscar6074 < > 發表時間: 2017-06-17
屎大你不用幫我們劉大縣長貼領獎的文章,我們英明的劉大縣長並不是因為優秀或做得好而領獎,那是因為馬祖的現狀可能連阿貓阿狗來做都可以領獎,所以劉大縣長不必自我感覺良好,麻煩用心一點把土地問題處理好,不要只是用駁回來處理土地問題,如果是這樣我想誰都可以做,阿貓阿狗可能都會做得比你好.
作者: 羽寧 < > 發表時間: 2017-06-17
等了10年不在乎每4年在講一次廢話吧,戰地政務因素被登記為國有土地,請問敢提返還土地問題,卻不知道解決方法還地於民政策?


當時沒有開槍就不錯,只是要你土地保家衛國,能跟他爭,最大傷痛準備資料等於白做。
作者: 朱瑞忠 < > 發表時間: 2017-06-17
土地總登記從101年7月31日公告到現在快五年了,1千8百個日子過去了,才發416件權狀,這張滿江紅的成績單,這是我們鄉親要的縣政團隊嗎?心有戚戚焉~~~

土地總登記 截至5月底核發權狀416件—馬祖日報2017-06-17
 【記者曹重偉報導】連江縣地政局積極辦理未登記土地之總登記作業,截至5月31日為止,結案件數總數為3814件,達成率為38.56%,包括核發權狀共416件;至於登記為公有土地之申請返還部分,總受理347件,已結案206件,結案比例59.37%,包括核發權狀64件。

 地政局指出,本縣95年及101至102年2次辦理未登記土地重新總登記專案作業,該局今年成立之後賡續辦理,經統計共受理9891件民眾申請案。

 由於民眾相互指界重疊,界址糾紛案件高達6.8成,已自104年9月15日成立土地界址糾紛協調小組,規劃安排東引→西莒→東莒→北竿→南竿依序邀集有指界糾紛之民眾協調。目前已辦至西莒、東莒糾紛案件協調,至其他鄉部分,亦正積極排程協調中。另101年以前受理之舊案公告,經權利關係人提請異議部分約計600餘件,截至105年12月底,已調處完成近400件,餘依規定程序辦理中。

 登記部分無界址糾紛案件先予以審查,統計至106年5月31日止結果如下:

 總案件數:9891,結案件數3814,完成率38.56%。其中新案件數8344件,結案件數3117件,完成率37.36%;舊案件數1547件,結案件數697件,完成率45.05%。依結案項目細分如下:
 結案(撤回):新案1520件、舊案78件,小計1598件。
 結案(駁回):新案1131件、舊案156件,小計1287件。
 結案(發狀):新案302件、舊案114件,小計416件。
 結案(訴願駁回):新案12件、舊案0件,小計12件。
 結案(訴訟中):新案2件、舊案13件,小計15件。
 結案(訴訟終判):新案2件、舊案0件,小計2件。
 結案(訴願中):新案20件、舊案10件,小計30件。
 結案(公告異議待調):新案76件、舊案60件,小計136件。
 結案(舊公告異議待調):新案4件、舊案258件,小計262件。
 結案(公告中):新案48件、舊案8件,小計56件。

 至於登記為公有土地之申請返還部分,自104年度起受理民眾申請返還案作業,現已受理347件,已結案206件,包括結案(駁回)35件、結案(撤回)6件、結案(發狀)64件、結案(訴願駁回)5件、結案(訴訟中)6件、結案(訴訟終判)1件、結案(訴願中)11件、結案(公告異議待調)23件、結案(公告中)55件,完成結案比例為59.37%。未結案共141件,包括審查中130件,補正中11件。

 由於不少申請人遭駁回,地政局特別指出,申請案遭駁回,主要原因為測量指界未到場,致無測量結果,佔70.6% ,或是測量指界是已登記土地,佔24.1%,以及少數補正逾期未補正或補正仍不符規定者,佔4.2%,還有一些是依法不應登記土地,佔1.1%。至於撤回案,原因多為申請人申請多筆地號,指界重疊,佔96.3%,以及申請人證件不足放棄申請,佔2.7%,還有因為申請人親友同時申請,佔1%。

附加PDF文件檔: matsu-b7194086399c7bb47e597fd3ebeb6c3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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