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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馬王不可一再損害馬祖人權益?
作者: 紀布德 < > 發表時間: 2015-11-20
馬王能夠當任縣長,是怎麼得來的,還記得嗎?是當時的馬祖老先生和老太太們,一張又一張的選票投給的,不是官派的,記起來了吧!

馬王得到權力後,非但沒有積極為這些老先生和老太太們爭取權利,反而,損害他們應有的權益。

例如,馬祖鄉親鄭依發先生於民國97年7月21日向馬王陳請,比照金門納入榮民發放823民防自衛隊慰助金,卻呼嚨了事?致使其憤而向民間社團馬祖文教協會請願。

如今,馬祖民防自衛隊員慰助金已自102年中秋節發放,此即確認是應有的權益,但是因為馬王遲遲不作為,這五年內,曾是民防自衛隊員的許多老先生和老太太已仙逝了,未能享受應有的正義權益,該向誰追討?

這樣遲了5年、甚至比金門遲了10年,那些健在的民防自衛隊員,顯然少領數年約數十萬慰助金,又該向誰追償?

馬王可曾想到為支持你的這些老先生和老太太的權益受損,深感內咎而說聲抱歉,或是理直氣壯,一副居功厥偉般爭功諉過,俗話說,權力往往會使「愚者」目中無人而忘恩且負義啊!

馬王能夠當任馬祖區域立法委員,是怎麼得來的,還記得嗎?是你參加凱達格蘭大道為爭取823民防自衛隊慰助金遊行,使民防自衛隊員願意一張又一張的選票投給的,才會有165票微數差距擊敗連任者,你能贏得立委選舉,不可否認,這也是關鍵因素吧!

馬王就任立法委員之後,應該更有權力和影響力,要求國防部按照原先與楊綏生縣長、曹爾忠委員、陳儀宇理事長及馬祖同鄉會等所達成的決議,比照金門縣發放慰助金60,000元和榮民三節7,000元,合計每人每年67,000元。

然而,馬王未徵詢他們意見前,卻擅自同意國防部如同扔丟雞肋式4千萬元,由自衛隊員均分為25,000元,造成每人每年損失42,000元慰助金,年年損失這麼鉅大的權益金額,該由誰負責,又該向誰追補?

馬王千萬別以為民防自衛隊員貪婪?或認為是意外之財?當知民防自衛隊慰助金是他們犧牲奉獻,用生命換來的。

民國47年8月23日,馬王年紀尚小,那時是住板橋還是馬祖島?假如你是住在馬祖島,當中共砲彈打來,或島上發出空襲警報時,你年紀小可以躲藏在防空洞內,然而民防自衛隊員必須在洞外守望保護你,同時還必須在村莊內巡查,生命暴露在彈雨中。

假如當時你住在板橋,或許不知道民防自衛隊員的犧牲奉獻,才會如此漠不關心他們的權益,因而覺得給一點錢打發即可,熟不知這是你的職責,以及為人應有感同身受的同理心啊!
紀布德 104 11 20
作者: 愛鄉人 < > 發表時間: 2015-11-20
很煩,乾脆自己另外成立一個新媒體---

讓您說個夠啊!好嗎?

馬資網版面全部開版主都是您,夠了嗎?

一個七十左右歲的老人,應該有自處之道啊!金剛經念假的嗎?雖然我知道您一身為國為民--- 但---

俗話不是說,六十就已經耳順了嗎?那您---
作者: 嘿嘿嘿 < > 發表時間: 2015-11-20
它發表的文章,
全盡是老太婆的裹腳布,
又臭又長。
我早就煩了咧!
作者: 寧靜止水 < > 發表時間: 2015-12-29
說到重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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