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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東引鄉公所為應業務需要,甄選工友一名 | |
作者: 東引鄉公所 < > | 發表時間: 2016-08-10 |
連江縣東引鄉公所為應業務需要,甄選工友一名 資格條件: (一)須為中央或地方機關、學校之現職工友,且經服務機關、學校同意移撥者。(二)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及嗜好。 工作項目: (一)辦公廳舍及設備清潔維護。 (二)協助活動場地佈置及復原。 (三)環境綠美化及環境清潔整理。 (四)其他勞務工作及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有意至本所服務者,民國105年09月02日(五)下午05時30分前,備妥相關文件逕送或掛號郵寄至「212連江縣東引鄉中柳村121號 連江縣東引鄉公所環保課收」,逾期不予受理,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工友」字樣。 (二)請填寫附件「同意書」及「履歷表」,並附下列應檢附證件。應檢附證件(請以A4紙張格式依序裝訂,註明「與正本相符」並簽章): 1.工友甄選履歷表。 2.現職機關移撥同意書。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最近3年(102~104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5.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6.最近6個月內合格醫療機構出具之勞工一般體檢表。 (三)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經甄選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或轉僱手續,錄取人員依本所通知報到任用。證件不全、不合格或未獲遴用者,不另行通知,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另視甄選結果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3個月。 (四)經本機關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電話通知參加面試(日期另行通知)。 (五)錄取人員應於報到時繳驗離職證明文件,無法繳驗者註銷錄取資格。 (六)備取人員僅限於遞補本次甄選正取人員放棄報到或資格不符之情形。 (七)本所環保課聯絡電話:(0836)77205#53;聯絡人:曾先生。 附加PDF文件檔: matsu-69e1d74342720ba7c5f2252ca2150ea4.pdf甄選工友附件1 附加PDF文件檔: matsu-a59f3289e2c0f6f0f54475f0a980aa8a.pdf甄選工友附件2 附加PDF文件檔: matsu-91d3adf52d22fac4f762b79e9783d647.pdf甄選工友附件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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