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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肛肛相護何其好 該慶幸?該憤怒?? | |
作者: 芷彤 < > | 發表時間: 2017-05-27 |
同性戀婚姻是否應該合法,已經成為一個國際上關注的焦點,有一次看到 2X歲2個女人在公車上輕吻感覺上彼此相愛,為什麼他們不能獲得應有幸福,少在那邊自以為是,又怎麼知道同婚合法不符合善良風俗,以前觀念男女相差不要大,可是現在相差10-20再一起。 | |
作者: 曹玉貴 < > | 發表時間: 2017-05-28 |
至古以來.人類素來就以男女通婚、生兒育女、傳宗接代 的社會倫理為依歸.若非如此.今日同婚者如何有贊同的機會??因為.你我皆是父母所生育.而非父父或母母.不是嗎? 其實.政府可以為同志朋友先成立特別法或是專法.而不影響到傳統的婚姻架構&民法.所有文明的演進.都需要過程.甚或循序漸進…一次到位的結果.手段過於激烈.易造成社會對立、撕裂 & 一次到位的後果.不僅僅是同性家庭要承擔.就連異性家庭亦要一併承擔?不是嗎?? 這才是人性且智慧的思維.也符合大多數人的期待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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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友志一同 < > | 發表時間: 2017-05-28 |
要講自古以來,那我們也來講 自古以來就有同性戀 你說的倫理就是岐視和誤解的根源 你說政府不要激進 這位爭取權力的同志朋友己經被妖魔化40年 請問這40年的過程是一次到位? 你又再口口聲聲說政府激進 你用「肛肛」相護這種字眼來形容同志間的親密行為 又有何立場 從玉貴發這個文到現在 只有你自己是強烈反同主張 這就是大多數人的期待? 真的很會自打嘴巴 既然知道同志是人生父母養 就少用這種字眼來看低別人 我這樣以後怎麼教我的孩子? 搞的我好亂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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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Oscar6074 < > | 發表時間: 2017-05-28 |
友志一同大大所說的: 只有你自己是強烈反同主張 這就是大多數人的期待? 我想很多人沒出來講,也不代表他們是挺同,我跟周邊的朋友聊過這話題,大部分的人是不挺的,只是沒出來說而已.但是現在是多元社會,我們尊重同志的存在,只是希望立委諸公把後續的法給修完善一點,不然還不夠亂嗎?我也很亂?我也不知道該怎麼教小孩? 如果法律不修好,以後我看還有得吵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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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友志一同 < > | 發表時間: 2017-05-28 |
同志朋友是在爭自己權力 你的朋友或是誰挺不挺我是沒意見 因為這普遍是二個世代的不同論點 反正1年又12個月又幾天後同志就可以受到法律的婚姻保障 這是確定的 重點是拿這種肛肛的事情來做攻擊別人的點 真是讓人髪指~ 異性戀難道就不會肛肛嗎? 那18招啦~有的沒的姿勢難道就不存在? 睜著眼砍人 就是瞎砍 最後還是一句老話 同志結婚是他們二個人的事 不關我們其他人的事 原po有什麼好憤怒的 同志才該生氣吧~ 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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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逼逼爆米花 < > | 發表時間: 2017-05-28 |
我支持同婚,也支持結婚是兩個人的事,大家都要給予尊重,可是問題遇到了數千年華人的倫常,可就不是那麼簡單了 因為光是稱呼的律定,就是一個大工程,父母?夫妻?女婿?媳婦?岳父?老丈人?姑姑?舅媽?以上等等 數千年的習慣一下子被改變,真的需要大家更多的討論和溝通,民法或專法的修訂,看來並不是一件簡單的事,也不只是兩人世界的私事和小事 亞洲第一?看來是亞洲第一頭疼的國會,亞洲第一分裂和對立社會,繼續有得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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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iss5204444 < > | 發表時間: 2017-05-28 |
這年 頭都變了 時代也在變,現在男女年齡交往相差太多也不是不好,台北街道上倒是常看到同志手牽手逛街, 也有看到人家可以當你媽媽都知道那些20歲出頭小男生是玩玩而已 還不是牽手,也見怪不怪了, 民主社會,每個人都有發聲的權利 ,為什麼要公投 結婚需要經過你同意? 同性戀走在路上曖昧或你家有人是同志要結婚 你可以反對 是你的事, 假設現在新婚夫妻結婚不生小孩或生不出小孩, 難道你就為了他們不能生小孩或生不出小孩 就反對他們結婚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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