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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移民署連江縣服務站約僱人員(職代)1職缺
作者: 移民署連江服務站 < > 發表時間: 2017-08-11
1.本職缺係留職停薪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僱用原因消失之前1日止,應無條件解僱。
2.一律採用通訊報名,報名表請至本署網站首頁(http://www.immigration.gov.tw)徵才專區,移民署連江縣服務站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外補作業(請下載附件檔之「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報名表」,填妥後將電子檔於106年8月18日前寄送asdf5879@immigration.gov.tw,並於主旨欄內註明應徵職務),請檢具完整紙本資料,含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白天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請務必填寫)、最高學歷證明等相關證件,於106年8月18日前掛號郵寄內政部移民署連江縣南竿鄉福沃村135之6號2樓陳小姐收(20941連江縣南竿鄉福沃村135之6號2樓),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職務(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3.報名及工作內容聯絡電話:0836-23736陳小姐。
4.檢附資料:
(1)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單位職缺(留職停薪職務代理人),並務必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
(2)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附照片並簽名)。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持國外學歷證明者須完成駐外單位驗證並附中文譯本,另若無以上畢業證書,逕視為資格不符)。
(4) 具有相關證照、曾於公務機關服務經歷等資料影本。
5.擇優5人以電話通知面試。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未獲通知及錄取者,如需歸還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
6.本次甄試除正取者外,另得視結果擇優2名至候補名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並以本職缺或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7.錄取人員進用後,應同意接受本署為應業務需要,所為工作地點、內容之調派相關措施,無意願者請勿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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