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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甄選連江縣家庭教育中心職務代理人1名 | |
作者: 連江縣家庭教育中心 < > | 發表時間: 2018-03-15 |
主旨:連江縣家庭教育中心為應業務需要,甄選職務代理人正取1名,備取2名。 依據: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7年3月1日總處培字第10700333542號函辦理。 公告事項: 一、應徵資格:須具有大專以上學歷,以具有家庭教育推廣工作經驗或家庭教育相關科系畢業,且能配合平日晚間及假日辦理活動者為優先錄取,男性須役畢或免役,但大陸地區人民須在臺灣地區設籍滿10年。 二、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07年3月31止(上班時間),並以親自或委託方式報名為原則,若郵寄報名,請於3月31日下午5時30分截止報名前送達本中心(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76號3樓,電話:0836-25171#57陳小姐))收發收文為準,逾期恕不受理。。 三、繳交證件:履歷表(含自傳、日夜及手機聯絡電話)、畢業證書、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男性須附退伍令影本或免役證明)。 四、甄選方式:計畫撰寫及電腦處理70%、口試30%,擇優錄取。 五、甄選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六、工作項目:辦理家庭教育中心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七、錄取人員:正取1名、備取2名,正取人員於接獲錄取通知後即辦理報到,逾5日未辦理報到者,視同棄權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備取人員於錄取人員生效日起6個月內遇相關職缺免經公開甄選優先遞補,未錄取人員其繳交證件恕不退還。 八、薪俸待遇:依據「連江縣政府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薪點支給報酬標準表」三等220(薪點)月薪報酬37,224元。 九、僱用期限:自錄取報到日至107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錄取人員分發到職前一日止。 十、本公告若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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