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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民政處甄選專責人員第四次公告
作者: < > 發表時間: 2018-06-29
公告事項:
一、應徵資格:
應徵資格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 理工相關副科系碩士以上畢業,並具職業安全衛生人員資格,或一年以上之安全衛生工作經驗。
(二)理工相關科系學士畢業,並具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資格,或二年以上之安全衛生工作經驗。
二、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21條,大陸地區人民需設籍滿十年始得擔任公教或公營事業機構人員。
三、工作內容:
(一)推動、籌組安衛家族及輔導團事宜。
(二)安全衛生輔導及諮詢事項。
(三)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及宣導事項。
(四)召開輔導團運作及工作進度檢討會議。
(五)協助推動縣(市)政府職場安全健康週系列活動。
(六)轉介受輔導事業單位至勞動部職安署委託之統籌支援單位進行工程/設施改善技術輔導。
(七)轉介受輔導事業單位至勞動部職安署委託設置之各區健康服務中心進行後續勞工健康服務。
(八)協助事業單位申請安全衛生設施或器具等補助。
四、其他交辦事項。
五、繳交證件:學歷證明文件、畢業證書影本、男性須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
六、薪資待遇:依核定:(一)學士畢業34,941,(二)碩士畢業39,720元(另享勞工退休金及年終獎金/尚需扣除勞、健保等費用)。
七、報名時間及地點:即日起至107年7月30日止辦公時間,於連江縣政府民政處。
八、甄選時間及地點:
筆試:107年8月1日上午10時於連江縣政府民政處。
面試:107年8月1日上午11時於連江縣政府1樓貴賓室。
九、甄選方式:專業科目30%、公文20%及電腦處理30%、口試40%。
十、錄取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備取人員於錄取人員生效日起6個月,遇相同職缺免經公開甄選優先遞補。
十一、雇用期限:自報到日至107年12月31日止。
附加Word文件檔: matsu-2d42cf1b121df7131f611d26afac2ce1.doc招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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