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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第4次甄選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1名
作者: < > 發表時間: 2018-09-20
大專以上畢業。
1.領有社會工作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心理師或特殊教育教師證書,從事全職之就業服務、職業輔導評量成人個案管理工作一年以上。
2.大專校院復健諮商研究所畢業,從事全職之就業服務、職業輔導評量或成人個案管理工作一年以上。
3.大專校院社會工作、職能治療、物理治療、特殊教育、勞工關係、人力資源、心理或輔導之相關科系所畢業,或取得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證,從事全職之就業服務、職業輔導評量或成人個案管理工作二年以上。
4.如符合前2項資格且具備身心障礙手冊或低收入戶身分者優先錄取。
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21條,大陸地區人民需設籍滿十年始得擔任公教或公營事業機構人員。
工作內容:身心障礙者就業轉銜、諮詢、評估及開案、研擬職業重建服務計畫、派案或轉介、追蹤及結案等服務。
繳交證件:學歷證明文件、畢業證書影本、男性須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
薪資待遇:依核定專科32,480元/月,大學34,945元/月,碩士39,320元/月(另享勞工退休金及年終獎金/尚需扣除勞、健保等費用)。
報名時間及地點:即日起至107年10月7日止辦公時間,於連江縣政府民政處。
甄選時間及地點:
(一)筆試:107年10月11日上午10時於連江縣政府民政處。
(二)面試:107年10月11日上午11時於連江縣政府1樓貴賓室。
甄選方式:公文書寫30%、電腦處理30%及口試40%。
錄取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備取人員於錄取人員生效日起6個月,遇相同職缺免經公開甄選優先遞補。
僱用期限:自報到日至107年12月31日止。
聯絡人及電話:連江縣政府民政處陳先生0836-2238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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