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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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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04-09-23 14: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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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祖釣魚的隱憂 --閱讀人次 : 4312 常看到台灣來的釣客帶回去一箱又一箱的漁獲
幾次打開來看
我的天阿
發現半數以上的於是應該放生的
有看到馬祖有再貼漁獲小於多少公分應該放生
但是實際上並沒有相關單位管理
這樣下去不用多久馬祖的釣場就會變的跟台灣沒啥兩樣
相關單位是否應該有些動作
帶礁的船老大也要告知釣客小魚放生
我們做不道釣獲再放回
最起碼要做到小魚放生的動作
不然幾年後不會有人來馬祖釣魚了
各位釣魚人麻煩手下留情
本人也是釣魚愛好者
釣小魚一律放生
下次才有大魚釣
縣政府漁業課能盡一點力嗎????
小魚放生才是長久之計
做的好的話還可以學習日本
護漁 禁釣
至於catch&release我們可能做不到
但是想要釣大魚請把小魚放生
拜託各未竿下留情
並把這觀念各知諸釣友
感恩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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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欣賞創作的同時,請不吝給予掌聲鼓勵,謝謝! 小魚放生 垃圾帶回 不過是舉手之勞 大家一起維護良好的釣場
在縣政府研商要訂定本縣魚貝類限制採捕體長規定的會議中,愚弟當時曾代表馬祖磯釣協會提出幾點意見,現在提出與各位釣友討論:
1.基本資料調查建立之重要性:政府應針對馬祖沿海魚貝類資源做長期性的調查建檔,如此方能進一步研究各類魚種數量及體型消長變化之情形,也才是訂定禁捕體長的依據。否則,假設規定黑鯛25公分以下黑毛20公分以下應該當場放生,10.20.25.30公分的標準從何而來?
2."徒法不足以自行",光是訂定法令去限制民眾,卻沒有夠的事先宣導,勸導,施行時也無相關配套措施,例如如何取締?誰來取締?在何處取締?有誰知道?
3.常有人說,市場上所見野生魚類的體形一年不如一年了,尤其以石斑鱸魚等更為明顯,何故?實在是因為數量的減少導致啊!數量為何減少?大陸漁船的炸魚濫捕才是主因!
訂定禁捕體長的用意是為了什麼?應該是為了保護魚類資源吧!可政府不針對魚類資源減少的真正原因-大陸漁船對症下藥,卻貿然訂定徒具形式的法令,其效果如何,值得我們一同檢視與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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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你決心去一個地方,所有人都會在路上幫助你。
不錯的觀念,記得剛開始學釣路亞時,對釣上來的魚都覺得很難得,
所以都會打包帶回家,一來打牙祭,二來向家人炫耀,
但隨著釣齡增加,出來很少摃了,帶回家的魚也沒人要吃
,老婆也嫌殺魚好麻煩,漸漸的我都不太想捉魚回去,重要的是我開始感覺到釣後放生的快樂,
像尖梭,魽仔這種釣就有的魚種己經被我排除在食用名單外了,
對於同行釣友我其實也不反對帶魚回去,但是太小的魚能放則放,受重傷的魚還是帶回去料理,放回去也是死的情況
唯有把它帶回去吃下肚以慰在天之靈。
所以所言有理,也符合我們俠客救弱的精神,哈哈
來自路亞俠客的文章
http://www.lureshark.com/bbs/viewtopic.php?t=128&sid=44c1a2cd9f82fe34f32891aa50970d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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