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氣:小陣雨  溫度:18℃ AQI:121  風向:北 風力:3級 南竿雲高:1800呎 能見度:6000公尺 北竿雲高:2000呎 能見度:6000公尺
馬祖資訊網論壇 » 討論與交流 » 馬祖開講

馬祖開講友善列印



張貼者
admin 
站長 

admin

來自 : 馬祖
註冊 : 2003-12-12
發表文章 : 36966
掌聲鼓勵 : 34093

發表時間 : 2017-03-22 12:52:13
FORM: Logged


admin的個人資料 發送私人訊息給admin admin的個人首頁: https://www.facebook.com/matsu.idv.tw  IP位址: Logged

不信公義喚不回(雷盟弟臉書) --閱讀人次 : 1813




  已有 9 位網友鼓勵
~站長Line ID:0932354724  ~請給好文章或好圖片「掌聲鼓勵」
朱瑞忠 
資深會員 


註冊 : 2011-07-24
發表文章 : 1122
掌聲鼓勵 : 5322

發表時間 : 2017-03-23 17:13:23
FORM: Logged


朱瑞忠的個人資料 發送私人訊息給朱瑞忠  IP位址: Logged

按「地政機關接受聲請登記之件,經審查證明無誤,應即公告之。」,為土地法第55條所明定。現在鄉親所提的民國62年以前完成時效的「土地四鄰證明書」,地政局既沒有辦法證明有誤,又沒有確認屬於政府的請求權是否消滅了,案件卻被地政局駁回了,地政局是不是有逾越權限或濫用權力的業務違失呢?

當地政局違法做了駁回鄉親的行政處分,鄉親只能在法定期間提起訴願,縣政府訴願會再駁回,就只得向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訴訟了。這條路鄉親有百般的不願無奈,卻不得不走,因為沒有退路,否則就成了公有土地。所以我說,當官員失能又失德,受苦受難的就只有這一塊土地的人民。

還地於民,已是全民共識,我們不容樂觀,但絕不能悲觀,更該積極爭取,全力以赴,因為這是我們立錐之地,為了後代子孫,為了地方發展,不達目的,不能罷休。



  已有 4 位網友鼓勵
事能知足心常樂,人到無求品自高 ; 閒來紙筆為友,無事詩書作伴。
Oscar6074 
資深會員 


來自 : 馬祖仁愛村
註冊 : 2016-10-31
發表文章 : 131
掌聲鼓勵 : 431

發表時間 : 2017-03-24 12:19:49
FORM: Logged


Oscar6074的個人資料 發送私人訊息給Oscar6074  IP位址: Logged

感謝朱大哥對馬祖鄉親的土地問題盡心盡力.......給你幾個讚.....讚......讚...加油!加油!加油!......


  已有 4 位網友鼓勵
    第1頁 (共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