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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16-09-10 00:5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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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竿白沙碼頭(BOT)案公聽會 --閱讀人次 : 561

一、開會事由及依據
依據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第六條之一規定及財政部105年04月25日台財促字第10525505530號辦理。
二、規劃內容要旨
連江縣政府為因應全球化及環境變遷,復甦連江縣港口商業機能,並提昇海運交通門戶地位,除配合「離島建設條例」及中華民國102年08月「臺灣國內商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101-105年)-馬祖港埠建設計畫」積極改善對外海運交通門戶地位,並利用擴建後或既有閒置土地,發展公共建設並吸引民間投資,結合優質觀光、購物、商貿、休閒活動,活化港埠機能,帶動地方繁榮及提供就業機會。
本案位於連江縣北竿鄉白沙碼頭旁,規劃作旅館使用,預計引入住宿、免稅中心、餐飲等觀光遊憩服務。藉由發展海景旅館事業,改善白沙港周邊環境及提供整體觀光遊憩功能。經過整體規劃設計,本計畫冀望完整建構全區發展規劃以促進土地有效利用,兼具商業價值與港埠功能。
三、舉行時間與場所
105年09月26日(星期一)下午2時整,於連江縣北竿塘岐老人活動中心召開。
四、主要程序
公聽會進行程序為主持人說明案由、簡報規劃內容、公聽會參與人員表達意見、公聽會結束。
五、參與人員
本規劃案影響範圍內居民、相關專家學者、民間團體、相關機關及其他利害關係人。
六、書面表示意見之期間
公聽會參與人員得以言詞或書面自由發表意見,以書面意見為主納入規劃報告研處,意見單如附件一,可於公聽會結束後交予現場工作人員,或自公聽會召開公告日起至公聽會召開後5日止之期間內,將書面意見函送或傳真至本案執行單位。
七、索取規劃內容摘要之方式
本案規劃摘要資料於本案公聽會公告期間,可於連江縣政府網站(http://www.matsu.gov.tw/)及馬祖日報新聞網(http://www.matsu-news.gov.tw/),供查詢、瀏覽及下載。
八、其他事項
公聽會召開當天如遇天災或其他事故致公聽會無法繼續進行時,辦理單位或公聽會主持人有權終止會議或依到場人之申請,終止公聽會,並另行通知或公告公聽會再召開之時間及地點。
九、主辦機關與執行單位
主辦機關:連江縣政府
地址:20941 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76號
電話:0836-25331分機32
執行單位:台灣博特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10652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3之1號3樓
電話:(02)8773-7027,傳真:(02)8773-6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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