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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金官(紀布德)友善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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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布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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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地軍管帶來馬祖人的恐懼 --閱讀人次 : 3244

民國38年8月19日「泰安艦」帶著國軍第74軍殘兵,由馬尾撤退抵達南竿,躲藏海灘數天,探得島上沒有共軍後,才敢上岸;從這一天開始,馬祖風雲變色,美好的漁家樂園,驟變成戰地墳場。

國軍第74軍在大陸琯頭被中共俘虜2,300人,因兵力不足撤離閩安鎮,搭乘海軍「泰安艦」突圍抵達馬祖,只見許多傷兵包紮著繃帶,軍服破爛,且餓了數天,已是飢腸轆轆,進入村莊即刻搶奪食物,強佔民房居住等如盜匪行徑,讓居人驚恐失措,致使有人避回大陸。

第74軍這些殘兵敗將如驚弓之鳥,深怕共軍乘勝渡海追擊,因此駐守在南竿各澳口,監視海上動靜,並禁止島上居民逃難離境。

同年9月1日馬尾海軍巡防處轉移到馬祖島,並改稱「馬祖巡防處」,同時由陸軍第207師,與海上保安縱隊合組成立「馬祖指揮部」;由馬祖巡防處關鏞為指揮官,隸屬台灣警備司令部節制。

39年12月12日福建省政府成立「馬祖行政公署」,派金門防衛部高參姚衍任第一任行政長,實行軍事管理制度,並自40年5月1日由台灣銀行在馬祖發行「限馬祖地區通用」的台幣,控制地區金融。

馬祖群島實施戰地軍管後,戰爭氣氛就如同烏雲般地密佈,導致馬祖居民的心神極度不安,幾乎每天都生活在緊張恐懼之中,喪失了免於恐懼之自由,不知道什麼時候會大禍臨頭,日子真的很難過。

馬祖人民過著戰爭的日子,日復一日地付出了慘痛的代價,在不勝枚舉事實中,略列數項,讓世人認識戰地軍民的悲苦與犧牲奉獻。

1.馬祖的「陸地」原為生氣蓬勃,長滿碧綠青草和小小黃花,但戰地軍管將它變成滿山遍地是坑道和壕溝。

同時,為防止中共蛙人(俗稱水鬼)摸哨或侵入,隨處設置崗哨,對夜間不諳密語者,槍聲即起;山間海邊也佈滿地雷,稍有不慎即刻爆炸,造成居民步步驚魂,隨時可能丟掉性命或釀成傷殘。

例如,民國38年8月24日,也就是第74軍踏上馬祖陸地的第三天清晨,位於馬祖港與津沙海岸間,有馬祖村科蹄澳村民林奕富和林奕目等7人,如往常在海上捕魚,卻被岸上哨兵一槍擊中,親兄弟倆莫名其妙共赴黃泉。

又如38年10月30日北竿芹壁村陳氏,在高登海域撿海貝時,誤遭島上駐軍擊斃。
另有,北竿后澳村民4人誤觸地雷而死;僑仔村賴姓5歲小妹妹與年哥哥上山放羊,拾獲廢手榴彈一枚,不幸引爆,炸掉左手,雙眼炸瞎。

2.馬祖「海域」在戰地軍管期間,極不平靜,我海軍艦艇或游擊隊砲艇,與中共船艦,在海上頻繁地發生遭遇戰,致使馬祖漁民出海捕魚,心驚膽顫。

例如,我海軍艦艇在浪礁巡弋,與中共魚雷快艇,雙方發生攻擊;北區海巡的PC艦3艘,與中共艦艇5艘遭遇戰;中共砲艇、機帆船集結40餘艘,乘霧進犯高登。

又如,反共突擊隊人員,大多數為馬祖人氏,經常前往大陸沿岸,屢遭中共船艦截擊,死傷慘重;如民國40年8月8日夜,游擊隊「泰山」砲艇載林文亮等53人,在高登海域附近,與共軍機帆船14艘遭遇,雙方激戰一小時,犧牲5人,傷7人,大隊長陳為慶遺體運回,葬於馬祖西尾秋桂山。

另有,馬祖各島澳口海灘,設置水泥墩軌條砦障礙物,每隔3公尺為座,3列計算,錯綜配置,以阻止中共軍登陸舟艇,但該戰備設施造成居民漁船進出不便,漁船頻受撞擊損壞。

3.馬祖戰地的「天空」更不安寧,有時雙方戰鬥機隆隆聲響,低飛呼嘯而過,不管是何方飛機,小孩都被嚇的哭叫,大人也會嚇的丟下身邊一切,急忙抱著小孩,上氣不接下氣地跑到郊外,躲進防空洞;若正在山野耕作時,更會驚恐失措,本能地匍伏地上或躲進草欉裡,那種心靈的驚慌,難以形容。

例如,每當有不明飛機在高登出現,或掠過南竿上空,馬祖列島就發出空襲警報,居民莫不攜家帶眷奔向防空洞。

又如,39年2月7日及25日空軍飛機2架次經馬祖上飛進福州投彈;我方空軍飛機連日空襲福州,而共軍飛機也由福州起飛,向馬祖島侵犯;44年5月16日我空軍螺旋槳飛機2架,與共軍米格式噴射機4架,發生遭遇戰;F-84G飛機2架在東引上空,與中共2架發生激烈空戰;空軍軍機巡弋東引上空,誤認為台山島,投彈於南澳中路,誤炸造成一老婦人死亡。

4.戰地軍管,對馬祖人民食、衣、住、行等各方面橫行種種限制,人身的四大自由都不見了;而且經常有消息盛傳中共將進攻馬祖,居民想著台灣不准去,對岸大陸又回不得,萬般苦惱,令人惶惶終日而不安。

例如,國軍與中共雙方皆宣佈封閉沿岸港口,人員及物資斷絕了往來,造成許多家庭的父母與妻兒兩分離;如大陸39歲劉依六漁民,因海上風浪,船漂至馬祖,經救總安排會見白犬島的63歲老母親劉林氏,即屬骨肉離合的實例。

又如,馬祖行政公署所需經費,為求自給自足,於40年1月1日訂定稅務暫行簡則,置稽徵所執行稽徵業務;但因兩岸斷絕來往後,漁具來源匱乏,魚貨銷路無著;又規定離大陸35海浬的海域內,禁止漁船前往作業,致使漁村經濟枯竭,迫使人民生活陷入困境。

另有,自41年2月19日開始民防組訓,內容講授軍事常識及軍事訓練,實施擔架及救護技術訓練;經常三天兩頭連續舉行備戰演習,或民防總隊大校閱,包括工程、消防、船舶、運輸、擔架等;規定各村民眾挖掘防空壕洞,以備空襲避難之用;諸如此類軍事義務,造成人民日常作息之不便,以及生產活動停滯,影響生計。

戰爭的斑斑血淚傷心事,無時無刻隨處地重複發生,但是,馬祖人民隱忍著「悲苦」,陪伴著國軍部隊共同守護家園。

紀布德 104 10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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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龜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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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祖地區實施戰地政務完整的歷史面貌:

北竿鄉志 軍事篇 第六章:戰地政務

一、前言
 「戰地政務」的名稱,最早出現在民國十七年國民政府所頒布的「戰地政務委員會條例」,該條例第一條指出:「國民政府為支持野地軍之作戰便利起見,特設戰地政務委員會,受國民革命軍總司令之指揮,處理戰地民政、財政、外交、司法、交通、農礦、教育、建設各政務。」第六條也指出:「戰地各政務統由會組織辦理,如作戰酌次進展,所轄區域內之某部,認為已脫離軍事範圍時,即劃分主管機關管理之」。
 「戰地政務委員會條例」內容顯示,實施戰地政務主要目的是結合佔領區的黨、政、軍以支援作戰,以及配合訓政時期,訓練當地民眾如何實行民權。戰地政務的實施原屬「過渡性質」的軍管措施。
 大陸淪陷後,中央政府基於局勢的需要,及集中前方力量,培養人力,支援軍事,遂於民國四十五年首開「實驗」金馬地區戰地政務。當時先總統蔣公手諭:「…使黨政軍在戰地政務真正打成一片,成為『反攻時期』戰地組織之模範」,在此架構下,實行軍民一元化的戰地政務體制。
 金馬地區實施戰地政務體制八年後,先總統 蔣公復於民國五十三年又對戰地政務作具體指示:「先予實驗訓政,最後進入憲政,先以鄉鎮長試辦民選,然後再進一步民選縣長,時約六年至十年,真能選賢與能,乃可完成民權之模範縣。」由此可見,原先金馬實施的戰地政務本屬暫時性質,而且重視過程的體現與完成,但後來卻演變為長期的措施。

二、金馬地區戰地政務組織體制
 民國四十五年七月,政府劃金馬兩地為實施戰地政務區,連江縣於七月十六日,成立「馬祖戰地政務委員會」為決策機構,實施軍政一元領導。政務委員會設委員五至七人,由馬祖守備區指揮部指揮官、副指揮官、參謀長、政戰部主任、縣長等組成;指揮官兼主任委員,政戰部主任兼秘書長。下設秘書、政務、財經、警保、監察、會計等組,另兼管馬祖酒廠、物資供應處、馬祖電力公司、馬祖日報社、馬祖公車處等事業單位及代教育部督導馬祖初、高中。
 五十八年元月,政委會業務移併連江縣政府掌理,但政委會仍為地區最高行政決策與指揮監督機關。縣長由國防部指派,且為軍職外調。縣民意機構為縣政諮詢會議,諮詢代表是由縣政府聘任產生,主席由縣長兼任,諮代僅有建議權而無預算審核、監督等權。
 七十九年,地方人士民主呼聲日增,於是首度開放縣政諮詢代表選舉,共選出十二名代表。八十一年十一月七日,金馬地區解除戰地政務,回歸地方自治,連江縣政諮詢代表會改制為連江縣臨時縣議會,縣政諮詢代表由福建省政府聘為臨時縣議會議員。

三、北竿地區戰地政務實施概況
 北竿為馬祖戰地政務委員會管轄下的一個行政督導區,由北高守備區指揮官兼任督導專員,代表馬祖政委會推行政令,督導鄉政。基本上,上級單位為政委會,重大政策都由政委會決定,北高指揮官只是執行者,即使作風較開明,亦難有作為,因此戰地政務的管制,和南竿本島並無二致,取決於政委會兼主任委員的作風和態度。

四、戰地政務之管制
 在戰地政務將近四十年期間,地區實施各種管制,使得民眾日常生活倍受限制,極不自由,茲列舉較具體的管制項目如下:
 (一)宵禁:早期入夜後即實施宵禁,不但管制人員進出,出門必須背誦口令,同時須申請宵禁通行證,後來雖宵禁時間延後,對民眾生活仍造成極大不便。
 (二)燈火管制:入夜後,須關閉門窗,所有燈具都需掛上燈罩,一旦有「燈光外洩」情況,輕者警告,重者施以罰款處分。
 (三)軍法審判:民眾犯法,視同軍人,交由軍法審判,遇到判決不公,不能請律師,亦無人辯護,嚴重影響民眾權益。而政府機關又動輒以行政命令任意拘禁或處罰人民,幾無人權可言。
 (四)入出境管制:依憲法規定,人民有遷徙自由,但金馬人民往來同為中華民國領土的台澎地區,卻需向內政部境管局申請核發入出境許可證,形同出國,擾民又不便。
 (五)電信管制:台灣地區電信發展進步神速,電話早已直通世界各地,唯獨金馬地區封鎖電訊,與外界聯絡僅靠書信和電報。並規定民眾不准擁有收音機,早期甚至連電視機都要事先申請,始能進口。
 (六)金融管制:金馬地區單獨發行金幣和馬幣,雖同屬台灣銀行發行,但在台無法使用,馬祖居民赴台,須購買匯票或兌換台幣,往往大排長龍,頗感困擾。
 (七)電器用品管制:除照明設備外,電冰箱、洗衣機、電鍋、冷氣等高耗電的電器,均嚴禁使用,民眾生活品質大大降低。
 (八)其他管制:建築物不得超過兩層樓;籃球、排球、救生圈、輪胎等「漂流物」管制進口;照相機、攝影機不得自由使用;沖天炮、檳榔不准進口;不准養鴿子、放風箏等。

五、戰地政務之貢獻
 馬祖地區實施戰地政務,在長期軍管下,民眾生活固然受到層層管制,享受不到基本人權;但不可否認,戰地政務實施期間,馬祖政委會積極投入地方基層建設、興建學校強化師資、協助農林漁牧之發展、改善交通、強化醫療設施等種種努力,對繁榮馬祖深具貢獻。茲分述如下:
 (一)基層建設:本鄉基層建設道路興築,碼頭闢建、村容改善,塘岐、板里國宅的興建,都有賴戰地政務軍政一元體制,動員大批兵工協建完成,本鄉寬敞的道路、整齊劃一的國宅,都奠基於戰地政務期間,防區官兵居功厥偉。
 (二)興建學校強化師資:戰地政務期間,為普及教育,村村設校,滿足地區青年求知慾,並充實各學校各項軟硬體設備;鑒於師資缺乏,政委會洽請教育部保送地區青年至師專、師院、師大深造,師資大為提升;加上軍中義教支援國中教學,對地區教育發展深具貢獻;另外,為掃除文盲,辦理民眾補習教育,強迫失學民眾進修,提升民眾知識文化水準,功不可沒。
 (三)協助農林漁牧發展:戰地政務期間,勵行農業生產,供銷農具、興建水利、充實農機設備、開墾荒地、強化水土保持;同時軍民同心協力廣植林木,如今林木蓊鬱,綠蔭處處,早已不是當年童山濯濯;漁業部分興建單拖漁船,發展遠洋漁業,引進優良漁法,改善經營型態,並輔導漁民從事近海養殖事業,奠定漁業發展基礎;畜牧方面,輔導民間成立大規模養豬、養羊、養雞場,從事肉雞、蛋雞之飼養,達自足之境。
 (四)改善交通:政委會成立後,積極開闢公路,舖設鄉村主幹道及村落聯絡道,如今道路四通八達,無遠弗屆;並行駛公車,環繞各村,滿足民眾行的需求;同時完成碼頭設施,發展島際交通,解決民眾乘船需求;另外全力投入郵政電信電力的建設,使民眾邁向現代化生活水平。
 (五)強化醫療設施:戰地政務實施後,逐年增加預算,充實醫療設備,興建連江縣衛生院、縣立醫院、並於各鄉普設衛生所,發展基層醫療,同時建立海鷗直昇機後送支援,保障地區民眾生命安全。

六、戰地政務的廢止
 金馬地區實施戰地政務,當初原屬「實驗」性質,孰料此一「實驗」竟然長達三十餘年,民眾長期處在軍管下,生活極為不便,深感無奈。民國七十六年七月十五日,台灣地區解除戒嚴,但金馬地區卻被排除在外,隨著民主意識的高潮,一股要求「還政於民」的呼聲,風起雲湧,七十六年八月起,金馬民眾展開一連串「廢除戰地政務」請願、遊行、抗爭行動。
 有關請願、遊行、抗爭行動,舉其重要者記述如下:
 (一)民國七十六年九月十八日,東引民眾五十九人,連署「請願書」,向東引指揮部、內政部、國防部、立法院等單位陳情,要求廢除戰地政務。
 (二)民國七十七年一月十二日,馬祖民眾八十四人,連署「請願書」,向馬防部、內政部、國防部、立法院等單位陳請,要求立即廢除戰地政務。
 (三)民國七十七年七月,中國國民黨第十三次全國代表大會,金馬籍代表楊成家、王水彰、蔡振智三人提案籲請政府檢討金馬地區戰地政務實驗,並獲得其他五十五位代表連署,連署人包括馬祖地區代表黃啟忠(北竿)、林清壽(東引)、劉美官(莒光)等三人。
 (四)民國七十八年三月七日,金馬旅台同胞數十人,向立法院請願,要求廢除金馬戰地政務,並爭取開放觀光。
 (五)民國七十八年八月二十三日,「金馬愛鄉聯盟」成員一百多人,舉行「八二三金馬愛鄉大遊行」,至立法院、行政院、監察院、國民大會、國防部等單位陳情,提出廢止金馬戰地政務、解除戒嚴、開放觀光等訴求。
 (六)民國七十八年十月二十四至日,「金馬愛鄉聯盟」代表赴立法院請願,促取消軍事統治,並舉辦「金馬禁忌特展」。
 (七)民國八十年五月七日,「金馬愛鄉聯盟」代表赴立法院抗議金馬二度戒嚴,夜宿立法院群賢樓大門十一天。
 在金馬民主人士歷經五年多的奔走與努力,政府終於在民國八十一年十一月七日宣佈終止實施了三十餘年的戰地政務,金馬地區全面回歸憲政體制,還政於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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