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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受理105年度住宅補貼 --閱讀人次 : 3397

主旨:公告受理105年度住宅補貼
依據:
一、 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及租金補貼辦法第3條。
二、 修繕住宅貸款利息及簡易修繕住宅費用補貼辦法第4條。
三、 內政部105年6月2日台內營字第1050807731號函辦理。
公告事項:
一、 受理申請期間:自105年7月21日起至105年8月31日止。
二、 住宅補貼項目及計畫辦理戶數如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戶數如表一】:
(一).租金補貼:5萬6,976戶。
(二).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4,500戶。
(三).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3,000戶。
三、 租金補貼額度:以實際租金金額核計,每戶每月最高補貼金額詳附件二,補貼期限最長12期(月)。
四、 自購住宅貸款、修繕住宅貸款之額度、利率、償還方式及年限如附件三。
五、 評點方式:住宅補貼評點基準表如附件四之一、附件四之二、附件四之三。
六、 申請方式:申請人於受理期間,填寫申請書並備妥相關文件,於受理截止日前,以掛號郵寄或送至申請人戶籍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申請書件以掛號郵件寄送者,其申請日之認定以郵戳為憑)。
七、 受理申請之機關或單位:申請人戶籍所在地之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詳附件五)。
八、 申請書取得方式及應檢附書件:
(一).從內政部營建署網站專區下載【內政部營建署網站首頁(網址:http://www.cpami.gov.tw)右側→「快捷服務」→「住宅補貼及青年成家專區」】申請書表。
(二).向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免費索取申請書表。
(三).應檢附書件請詳閱申請書表及問與答內容。
九、 申請資格:
(一).本補貼所稱家庭成員,指申請人及其配偶、申請人或其配偶之戶籍內直系親屬、申請人或其配偶之戶籍內直系親屬之戶籍外配偶。但申請人以父母均已死亡,且其戶籍內有未滿20歲或已滿第2頁/共13頁20歲仍在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之兄弟姊妹需要照顧之條件申請者,指申請人及其戶籍內之兄弟姊妹。
(二).申請住宅補貼者,應具備下列各款條件:
1.中華民國國民。
2.年滿20歲。
3.符合下列家庭組成之一(具備其中一種即可):
(1).有配偶者。
(2).與直系親屬設籍於同一戶者。
(3).單身年滿40歲者。
(4).父母均已死亡,戶籍內有未滿20歲或已滿20歲仍在學、身心障礙或沒有謀生能力之兄弟姊妹需要照顧者。
4.家庭成員之住宅狀況應符合條件如下:
(1).租金補貼
甲、均無自有住宅。
乙、申請人之父母均已死亡,且其戶籍內有未滿20歲或已滿20歲仍在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之兄弟姊妹需要照顧者,申請人及其戶籍內兄弟姊妹均無自有住宅。
(2).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
甲、均無自有住宅。
乙、申請人持有或其與配偶、同戶籍之直系親屬共同持有之2年內自購住宅並已辦理貸款,且其家庭成員均無自有住宅。
丙、申請人之父母均已死亡,且其戶籍內有未滿20歲或已滿20歲仍在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之兄弟姊妹需要照顧者,申請人須無自有住宅或於二年內自購住宅並已辦理貸款,且其戶籍內兄弟姊妹均無自有住宅。
(3).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
甲、僅持有一戶住宅且其使用執照核發日期逾10年,該住宅應為申請人持有或申請人與配偶、同戶籍之直系親屬共同持有。
乙、申請人之父母均已死亡,且其戶籍內有未滿20歲或已滿20歲仍在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之兄弟姊妹需要照顧者,僅持有一戶住宅,其使用執照核發日期逾10年,且其戶籍內之兄弟姊妹均無自有住宅。
5.家庭年所得及財產應符合住宅補貼對象一定所得及財產基準(詳附件六之一、附件六之二、附件六之三)。
6.自購或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申請時未接受政府其他住宅補貼;或申請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者正接受政府租金補貼,切結取得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資格之日起,自願放棄原有租金補貼。
十、承貸金融機構名單:內政部將另行徵選金融機構辦理貸款並於內政部營建署網站首頁(網址:http://www.cpami.gov.tw)右側→「快捷服務」→「住宅補貼及青年成家專區」公告。
十一、承辦貸款金融機構基於業務自主、相關資金運用、成本考量及契約自主等因素,自購或修繕住宅貸款核貸與否、貸款額度及償還方式,由自購或修繕住宅貸款核定戶與承辦貸款金融機構協議定之。貸款程序及貸款所需相關文件並依各承辦貸款金融機構規定辦理。
十二、自購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可與財政部辦理之「公股銀行辦理青年購屋優惠貸款」(105年1月1日起優惠貸款最高額度新臺幣800萬元)搭配使用。
十三、依稅捐稽徵法第23條及第30條規定,稅捐徵收期間為五年,稅捐稽徵機關或財政部賦稅署為調查課稅需要,得向有關機關要求提示有關文件,故租金補貼之機關不得拒絕提供租金補貼之租賃契約資料。
十四、本公告係申請審查前置作業,預算若未獲通過,將不予核撥經費執行。
十五、其他事項悉依「住宅法」、「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及租金補貼辦法」、「修繕住宅貸款利息及簡易修繕住宅費用補貼辦法」、「住宅補貼對象一定所得及財產基準」、「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及租金補貼作業執行要點」、「修繕住宅貸款利息及簡易修繕住宅費用補貼作業執行要點」及「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辦理。


本補貼自105年度起,係依據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及租金補貼辦法第9條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及簡易修繕住宅費用補貼辦法第五條規定辦理,在申請條件方面,家庭年所得、每人每月平均收入、財產、每人每年動產限額及非住宅之不動產限額均低於一定金額。其相關申請條件及規定,民眾可至內政部營建署網站(http://www.cpami.gov.tw)點選右側「快捷服務」項下之「住宅補貼及青年成家專區」查詢,並可於該專區下載申請書,如民眾無法上網者,也可以向本府建設局工商課或各鄉鎮市公所索取申請書。


附加PDF文件檔: matsu-a59cd0ff775f5f6e5efefb70389e1826.pdf附件一-105年度住宅補貼計畫戶數

附加PDF文件檔: matsu-a5d600debe1ec4414f0a7c5128da85d6.pdf附件二-105年度租金補貼金額表

附加PDF文件檔: matsu-4058279a073677ee808e8fc68a3b110d.pdf附件三-105年度自購住宅、修繕住宅優惠貸款額度、償還年限優惠利率適用對象及補貼利率表

附加PDF文件檔: matsu-1496324635b1cfd15eb28930cf626f28.pdf附件四之一-105年度租金補貼評點基準表

附加PDF文件檔: matsu-93cfcd48b094d521a216161a082206ae.pdf附件四之二-105年度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評點基準表

附加PDF文件檔: matsu-b06131c0bc4095ef79934037c7b233b4.pdf附件四之三--105年度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評點基準表

附加PDF文件檔: matsu-999eafbd6df0e2ec0704454a5d466d8e.pdf附件五-105年度住宅補貼受理單位

附加PDF文件檔: matsu-591a77dd605c70a92a30c60b4cc2e93d.pdf附件六之一-105年度租金補貼申請基準【中央基準】

附加PDF文件檔: matsu-c1944d4564df3401d88c85a56a4b8a99.pdf附件六之二-105年度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申請基準

附加PDF文件檔: matsu-0701c3751784db49abae34dfe5e1fa06.pdf附件六之三-105年度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申請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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