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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局食品藥物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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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17-10-19 10:4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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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登了嗎? --閱讀人次 : 1391 為利於確實掌握食品業者資訊,提升食品衛生管理效率,維護國人飲食衛生安全與健康,衛福部業於102年12月3日發布訂定「食品業者登錄辦法」,食品業者應申請登錄始得營業。
食品業者類別如下:
1、製造、加工業:食品製造、加工業、含塑膠類材質之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製造、加工業。
2、餐飲業。
3、輸入業:食品輸入業、含塑膠類材質之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輸入業。
4、販售業。
應實施登錄之食品業者如未在期限前完成登錄作業且每年均須上網確認屆期未登錄或確認,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衛福局呼籲食品業者尚未完成登錄或確認業者請盡速完成,若需協助登錄之業者可於上班時間至衛福局食藥科由本局協助登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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