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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度綜所稅結算申報第2批退稅時程 --閱讀人次 : 469 105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第2批退稅時程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馬祖服務處表示,105年度綜合所得稅第2批退稅案件,將於106年10月31日開始核退,本批退稅之受退稅對象為106年5月11日至6月1日間採二維、人工申報、稅額試算書面回復確認之退稅案件。倘納稅義務人申報時選擇退稅方式採直撥轉帳退稅,並已填妥轉帳劃撥帳戶者,退稅款將於106年10月31日當日直接撥入退稅帳戶。若採退稅憑單退稅者,退稅憑單兌領期間自106年10月31日起至106年12月29日止,受退稅人可以在期間內持退稅憑單前往金融機構辦理提兌。
該服務處呼籲,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為退稅時,可多利用納稅義務人、配偶或申報受扶養親屬於各金融機構及郵局之存款帳戶辦理轉帳退稅,退稅當日國稅局即將退稅款直接撥入申報時所指定之存款帳戶,除可快速取得退稅款,亦可免除持退稅憑單向金融機構辦理取款所需往返及等待時間,既便利又安全更可節省納稅義務人寶貴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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