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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檢驗局馬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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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檢局公布市售「LED燈泡」檢測結果 --閱讀人次 : 624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布市售「LED燈泡」檢測結果

  隨著國人節能減碳意識提升,LED燈泡已經逐漸成為家庭必備的照明光源,經濟部標準檢驗局鑑於105年度市場購樣LED燈泡檢測結果,不符合率達71%(中文標示8件、重要零組件10件及品質5件不符合),故106年度再針對市售LED燈泡主動進行查核,於106年7月間赴量販店、大賣場及五金商行等販售通路隨機購買20件樣品進行檢測,檢測結果發現,品質項目有1件不符合標準之「絕緣電阻及耐電壓」規定及「中文標示」有1件不符合規定,106年檢測結果整體符合率已明顯提升(符合率90%)。

壹、檢測標準
  標準檢驗局表示,本次購樣檢驗係依據國家標準CNS 15436「安定器內藏式發光二極體燈泡(一般照明用)-安全性要求」、CNS 15630「一般照明用安定器內藏式LED燈泡 (供應電壓大於50 V)-性能要求」及CNS 14115「電氣照明與類似設備之射頻擾動限制值與量測方法」,進行「防止意外觸及帶電部之保護」、「絕緣電阻及耐電壓」、「光生物安全」、「電磁干擾」、「燈泡功率(W)」、「發光效率(lm/W)」及「演色性指數」等7項品質項目檢測,另查核「重要零組件比對」,並依據前述標準及商品檢驗法進行「商品檢驗標識」及「中文標示」查核。
貳、檢測結果
  本次購樣商品之檢測結果如下:
一、品質項目計1件(項次15)不符合規定:
(一)「防止意外觸及帶電部之保護」、「光生物安全」、「電磁干擾」、「燈泡功率(W)」、「發光效率(lm/W)」及「演色性指數」項目:全數符合規定。
(二)「絕緣電阻及耐電壓」項目:計1件(項次15)不符合規定,該樣品耐電壓測試發生絕緣崩潰,絕緣性不足可能造成觸電的危險。
二、「重要零組件比對」項目:全數符合規定。
三、標示查核
(一)「商品檢驗標識」部分:全數符合規定。
(二)「中文標示」部分:計1件(項次9)不符合規定,其標示額定電流、光通量及發光效率等項目,實測值符合標示值,惟與原申請資料不一致。

參、不符合規定後續處置事項
  標準檢驗局說明,本次檢測不符合規定者處置如下:
一、「品質項目」不符合規定者計1件(項次15),該型號商品將依「商品檢驗法」第42條第1款規定廢止其商品驗證登錄,並依第63條之1規定通知業者限期回收改正,違者將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二、「中文標示」不符合規定者計1件(項次9),將依「商品檢驗法」第59條規定,通知業者限期改正標示,若屆期未改正者,將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依同法第42條第2款規定廢止其商品驗證登錄。

  標準檢驗局指出,LED燈泡商品已列屬應施檢驗範圍,應完成檢驗程序後,始得運出廠場或輸入,另對於市場上流通之商品,該局每年度均訂有市場檢查計畫,倘發現該類商品不合格者,即派員追蹤調查不合格原因,並作成訪談紀錄後依相關法規處理,以雙重把關機制維護消費者權益。

肆、選購及使用注意事項之呼籲
  標準檢驗局呼籲,廠商應落實商品安全性及標示正確性,並提醒消費者選購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應購買有貼附「商品檢驗標識」(圖例如附)之「LED燈泡」商品(商品檢驗標識查詢網址:http://civil.bsmi.gov.tw/bsmi_pqn/do/pqn5860/form)。
二、選購時檢視廠商名稱、地址、規格(如:電壓、色溫或發光效率)及型號等各項標示是否清楚。
三、選購額定消耗功率(W)低且額定光通量(lm)高之產品,可兼顧省電及高亮度的特性。若為相同消耗功率(W)或相同光通量(lm)之LED燈泡產品時,則選購發光效率(lm/W)較高者為佳。
四、檢視是否附有中文使用說明書、包裝上之產品使用說明、方法或注意事項等標示,使用前詳細閱讀該說明,並注意警語及使用注意事項等。
五、建議購買時,請使用賣場或店家測試設備以確認燈泡為良品,維護自身消費權益。

  另該局特別提醒消費者使用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更換燈泡時,務必應先將燈具電源切斷再進行更換,避免遭受電擊或燙傷。
二、手部潮濕時,不可碰觸通電中之燈頭、燈座、開關等,以免發生觸電危險。
三、若有故障現象發生,應立即停止使用並更換新品,切勿自行更換零件或拆解修理。

  標準檢驗局提醒,消費者對於所購買之商品多一些瞭解,商品使用時就有多一分安全保障,消費者可至該局網站「商品安全資訊網(http://safety.bsmi.gov.tw)」項下查閱或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7123洽詢。

標準檢驗局發言人:王副局長聰麟
辦公室電話:02-23431711
電子郵件:cl.wang@bsmi.gov.tw

承辦單位:第三組第二科王進良科長
辦公室電話:02-23431782 行動電話:0972-187920
電子郵件:jliang.wang@bsmi.gov.tw

新聞聯絡人:林靖諺 
辦公室電話:02-23431759 行動電話:0976-425601
電子郵件:chingyen.lin@bsmi.gov.tw


附加Word文件檔: matsu-d1dc0edf8eba73bdd1752d703b9321a0.doc1070111-LED燈泡彙整表

附加Word文件檔: matsu-c2331a406c6f913af1326e5f9fa57ccc.doc商品檢驗標識-LED燈泡


LED燈泡照片


1070111項次15品質項目不符


1070111項次9中文標示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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