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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檢驗局馬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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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檢局公布"老人輔具-非木質手杖"檢測 --閱讀人次 : 612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與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共同公布市售「老人輔具(非木質手杖)」檢測結果

  我國即將邁入高齡社會,預估115年時,65歲以上人口約佔全國20%,而高齡人口所需輔具產品品質與安全性愈形重要。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與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為維護消費者的安全及消費權益,於106年上半年於中部地區各輔具量販店及網路賣家等販售通路,隨機購買10件非木質手杖(包括宣稱有手杖功能的雨傘手杖)商品執行檢驗。檢測結果品質項目之「靜態負載試驗」計2件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其餘品質項目皆符合規定;「商品檢驗標識」則有4件不符合規定,「中文標示」則有4件不符合規定。

壹、檢測標準
  標準檢驗局表示,本次購樣檢測係依國家標準CNS 15192「非木質手杖」之規定進行「靜態負載試驗」、「握把與杖身接合處的強度試驗」、「反覆負載試驗」等3項品質檢測項目,並依據商品檢驗法及CNS 15192「非木質手杖」查核「商品檢驗標識」及「中文標示」。

貳、檢測結果
  本次購樣商品之檢測結果如下:
一、品質項目:
(一)「握把與杖身接合處的強度試驗」及「反覆負載試驗」等2項全數符合。
(二)「靜態負載試驗」計2件(項次7及8)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情形為施加標準規定負載時,杖身變形量超過標準規定之限制值(12mm),可能造成支撐力不足之風險。
二、標示查核:
(一)「商品檢驗標識」:計4件不符合規定(項次4、5、7及8),不符合情形為:
1.無商品檢驗標識(涉及逃檢)(項次8)。
2.商品檢驗標識不完全(項次4、5及7)。
(二)「中文標示」:計4件不符合規定(項次1、3、5及8),不符合情形為:
1.未標示製造年份(項次1及5)。
2.本體沒有中文標示(項次3)。
3.未附使用說明書(項次1及5)。
4.未標示「使用前請詳閱使用者說明書」(項次5及8)。

參、不符合規定後續處置事項
  標準檢驗局說明,本次檢測不符合規定者處置如下:
一、「品質項目」不符合規定之商品,將依「商品檢驗法」第42條規定,廢止其驗證登錄,並依「商品檢驗法」第63條之1規定,通知業者限期回收改正,屆期未改正者,將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二、「商品檢驗標識」不符合規定之商品:
(一)無商品檢驗標識(涉及逃檢)(項次8)之商品:經查證逃避檢驗屬實者,將依「商品檢驗法」第60條規定處新臺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又經檢驗不符合者(項次8),則處新臺幣25萬元以上250萬元以下罰鍰。
(二)商品檢驗標識不完全(項次4、5及7)之商品:依商品檢驗法第59條規定,通知業者限期改正,若屆期未改正者,將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依同法第42條第2款規定廢止其商品驗證登錄。
三、「中文標示」不符合規定之商品,將依商品檢驗法第59條規定,通知業者限期改正,若屆期未改正者,將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依同法第42條第2款規定廢止其商品驗證登錄。

  標準檢驗局指出,除符合衛生福利部公告之醫療器材以外之「非木質手杖(包括宣稱有手杖功能的雨傘手杖)」商品,已於104年8月1日起列屬應施檢驗商品範圍,應完成檢驗程序後,始得運出廠場或輸入。對於市場上流通之商品,該局每年度均訂有市場檢查計畫,倘發現該類商品不合格者,即派員追蹤調查不合格原因,並作成訪談紀錄後依相關法規處理,以雙重把關機制維護消費者權益。

肆、選購及使用注意事項之呼籲
  標準檢驗局呼籲,廠商應落實商品安全性及標示正確性,以維護消費者權益,並提醒消費者選購及使用市售「非木質手杖(包括宣稱有手杖功能的雨傘手杖)」商品時,注意下列事項:
一、應購買有貼附「商品檢驗標識」(圖例如附;商品檢驗標識查詢網址:http://civil.bsmi.gov.tw/bsmi_pqn/do/pqn5860/form)之非木質手杖商品,並檢視廠商名稱、地址及型號等各項標示是否清楚;若該產品宣稱為醫療器材時,應標有衛生福利部之「醫療器材查驗登記許可證字號」之商品。
二、選購時請檢視手杖商品之中文標示是否完整,包括商品名稱、製造年份、產品總長度(或可調整之最大及最小長度)、製造商及進口商之名稱、電話、地址、商品原產地、以及包含使用方式及注意事項等之使用說明書。選購時應依使用者身高挑選合適長度之手杖(如何依身高選定手杖長度之方式,應完整標示於產品之使用說明書中)。
三、使用時,應隨時檢查手杖,若有明顯之損傷,應立即停用,手杖之杖端膠頭為消耗品,當其出現磨損或顯著脫落等情形時,必須立即更換新品(杖端膠頭)。另使用時應特別注意在潮濕或結冰地面上行走時可能發生滑倒之意外,而在有溝槽或凹地上行走時,杖端可能陷入之危險。
四、非木質手杖之設計係為輔助行走用,使用時,勿將身體大部分或全部之重量施加於手杖之上,若必要時應選擇使用「助行器」。

  標準檢驗局提醒,消費者對於所購買之商品多一些瞭解,商品使用時就有多一分安全保障,消費者可至該局網站「商品安全資訊網」(http://safety.bsmi.gov.tw)查閱或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7123洽詢。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發言人:王副局長聰麟
辦公室電話:02-23431711
電子郵件:cl.wang@bsmi.gov.tw

承辦單位:第三組第一科科長陳榮富
辦公室電話:02-23431778 行動電話:0935-567292
電子郵件:james.chen@bsmi.gov.tw

新聞聯絡人:林靖諺
辦公室電話:02-23431759 行動電話:0976-425601
電子郵件:chingyen.lin@bsmi.gov.tw

附加Word文件檔: matsu-095e1e143010f7e226ece03fec894956.doc1070117非木質手杖彙整表

附加Word文件檔: matsu-1d20aa8d2f2463dff52d34a888e0f42b.doc商品檢驗標識-非木質手杖.


1070117記者會現場示範


老人輔具非木質手杖樣品


非木質手杖品質不符合


非木質手杖中文標示不符合


非木質手杖商品標識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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