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祖資訊網 » 新聞、布告 » 最新消息 http://www.matsu.idv.tw
主題: 博弈公投電視公辦公聽會今介壽堂登場
作者: admin < > 發表時間: 2012-06-29
2012-06-29 馬祖日報

請另存圖片檢視原尺寸圖檔
 連江縣地方性公民投票案第1案公投電視公辦公聽會將於今天15:00於介壽堂舉辦,正方意見代表為車正國、曹順官、張龍光,反方意見代表為王花俤、林惠萍、葉智魁,兩方將於現場抽籤決定發言先後;縣選委會主任委員陳敬忠特別前往會場視察及進行預演,確定各程序之順暢,對各項準備工作表示滿意。(圖�文:曹重偉)

 【記者曹重偉�南竿報導】連江縣地方性公民投票案第1案公投電視公辦公聽會將於今天(6月29日)15:00於南竿介壽堂舉辦,正方意見代表為車正國、曹順官、張龍光,反方意見代表為王花俤、林惠萍、葉智魁,兩方將於今天現場抽籤決定發言先後;縣選委會主任委員副縣長陳敬忠昨天下午特別前往公聽會會場視察及進行預演,確定各程序之順暢,並依預演事先排除可能出現的狀況,對各項準備工作表示滿意。縣選委會表示,公聽會將採現場錄影同步於有線電視台第35台播出,現場謝絕入內參觀旁聽,另將以錄影轉播方式轉播三場,時段分別為7月1日、3日、5日的19:00,敬請民眾特別注意及踴躍收看。

 連江縣地方性公投第1案將於7月7日舉行投票,依據連江縣公民投票自治條例第11條之規定,縣選委會應在電視頻道提供時段舉辦一場辯論會或公聽會,以提供正反意見支持者發表意見或進行辯論。經縣選委會召開第76次委員會議,通過「連江縣地方性公民投票第1案公投電視公辦公聽會實施要點」,確認將於今天15:00於南竿介壽堂舉辦,正、反雙方可推派3人進行意見發表,每人發表時間均為10分鐘。縣選委會指出,第1案公投電視公辦公聽會實施要點中之主要規範包括:

 1、公聽會以同意公民投票主文者為正方,不同意公民投票主文者為反方;正、反方各推派代表3人,正、反意見發表之時間各為30分鐘(每人10分鐘),並得分段交叉進行。

 2、公辦公聽會正、反意見代表發表意見注意事項:正、反意見代表應按通知日程表所列地點,於規定時間10分鐘以前到達會場,在簽到簿上親自簽名,並於公聽會開始5分鐘以前按簽到簿上簽名順序由正、反方組抽籤(正、反方最先簽到者代表該組抽籤),依抽定號次交叉發表意見(例:先1、後1、後2、先2、先3、後3),不得由他人代理或以錄影、錄音帶請求代播,正、反方意見代表經唱名3次而不親自抽籤者,由主持人會同監察小組人員代為抽定,不得異議,正、反意見代表應依抽排定之順序發表意見(同組代表發表順序由正、反方組自行協商),經連續3次唱名仍未上台者,以棄權論並不得要求補行發表意見。若每一正、反意見代表經唱名3次仍未上台或在規定時間內提前結束,應由抽排定次順序者繼續上台發表意見,不予等候,亦不得要求補行發表政見。

 3、公辦公聽會應依正、反方組抽定之順序交叉進行,同組之發表順序各自協商決定,協商不成時,以抽籤決定之,每一正、反意見代表發表意見時間,每人10分鐘。計時員於正、反方意見代表上台經主持人宣佈發表意見後,按鈴1短聲開始計時,至時間屆滿前2分鐘時按鈴1短聲示意,至10分鐘時間屆滿即持續按鈴,正、反方意見代表應即結束發言,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延長。如仍不停止發言時,主持人應予制止,並關閉電源,不予播出,以求公平。

 4、公辦公聽會,正、反方意見代表發表意見,以使用國語或地方語言為原則,不得使用外國語言。

 5、本縣聽障同胞為數不多,大部分未受過手語訓練,且本縣亦無手語翻譯人員,故本次公聽會不配置手語翻譯人員。

 6、正、反方意見代表發表意見時,不得攜帶危險物品或有違公共秩序、善良風俗之行為,違者由主持人制止。

 7、公辦公聽會除指定之主持人外,其他人員不得請求或被邀請演講。

 8、公辦公聽會現場除指定之主持人、正、反方意見代表、公投業務人員及工作人員外,他人不得在場。

 9、公辦公聽會之錄影帶,縣選委會除於特定場所或提供電視台為完整重播外,不提供任何團體或個人為其他活動使用。

 主委陳敬忠昨天下午特別前往公聽會現場視察及預演,過程相當順利;陳敬忠指出,首次公投是地方大事,必須以公開、公正、公平方式進行,讓各界都沒有聲音,也嘉許辛苦進行相關準備工作的選務同仁們;今天「連江縣地方性公民投票案第1案公投電視公辦公聽會」程序如下:

 14:50主持人、監察小組、意見代表人、報到。

 14:55發言次序抽籤。

 15:00公辦公聽會開始,主持人致詞並說明辯論規則。

 15:05主持人請次序1意見代表發表意見。

 15:06次序1意見代表發表意見,以10分鐘為限。

 15:17主持人請次序2意見代表發表意見。

 15:18次序2意見代表發表意見,以10分鐘為限。

 15:29主持人請次序3意見代表發表意見。

 15:30次序3意見代表發表意見,以10分鐘為限。

 15:41主持人請次序4意見代表發表意見。

 15:42次序4意見代表發表意見,以10分鐘為限。

 15:53主持人請次序5意見代表發表意見。

 15:54次序5意見代表發表意見,以10分鐘為限。

 16:05主持人請次序6意見代表發表意見。

 16:06次序6意見代表發表意見,以10分鐘為限。

 16:17主持人謝幕,結語及說明投票日期等事項。

 16:20公辦政見辯論會結束。
第1頁 (共1頁)
服務條款      內容政策      隱私權聲明      著作權聲明       刊登廣告       站長信箱      副站長信箱      副站長kingfisher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