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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保安隊員姜治平依重傷害罪移送連江地檢署--馬報
作者: admin < > 發表時間: 2007-09-17
2007-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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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接獲地檢署來函後,立即由南竿警察所所長陳可榮率員警前往案發現場佈置封鎖線,也呼籲民眾切莫進入。(圖/文:曹重偉)

 【本報訊】對於連江縣警察局保安隊隊員姜治平所犯下的重傷害案件,連江地檢署檢察長朱坤茂昨天表示,將本著公正公平原則偵辦,昨天上午已去函縣警局,要求把這個案件送到地檢署,而案發現場也要求警方立即封鎖,至於犯案的凶器,無論如何一定要找到;警方接獲地檢署來函後,昨天上午也立即由南竿警察所所長陳可榮,率員警前往案發現場佈置封鎖線,警方也呼籲民眾切莫進入封鎖區域。

 連江地檢署檢察長朱坤茂針對媒體報導,縣警局及被害人郭鎮輝家屬,對縣警局處理保安隊隊員姜治平,究竟是基於殺人或傷害之犯意,刺傷郭鎮輝的說法有落差,以及對於縣警局經家屬報案後,仍未即時將姜治平移送地檢署,恐有袒護警員等疑點;朱坤茂表示檢方偵辦此案,將依公平公正之原則調查證據,絕不會偏袒警員,籲請民眾放心。

 檢察長朱坤茂獲悉姜治平刺傷郭鎮輝案後,立即以電話指示檢察官林士淳,馬上指揮連江縣警察局刑警隊製作筆錄及辦理移送,並通知內政部警政署政風室涂主任等人,主要在於連江縣警察局雖認為姜治平當時遭圍毆,而拾起路旁的鐵器防衛,應係基於普通傷害之犯意,而傷害罪為告訴乃論之罪,未據告訴,故未進行必要之調查。

 但被害人家屬則認為,姜治平是基於殺人之犯意而為,且有電話報案,雙方之說法相去甚遠。惟基於郭鎮輝之傷口有兩處,分別寬約三公分及四點五公分,且深及肺組織,有少許血胸及氣胸,是否涉嫌重傷未遂,或殺人未遂,即不無調查之必要,兩罪均屬公訴罪,乃指示連江縣警察局立即製作筆錄,並辦理移送。

 連江縣警察局亦於昨天將姜治平移送地檢署,經檢察官訊問後,參酌郭鎮輝目前已脫離險境,即將轉往普通病房等情形,命姜治平以五萬元交保候傳。至於連江縣警察局處理姜治平案件,是否遲延處理而有行政疏失部分,則待內政部警政署政風室調查後,再視情形,決定應否分案偵辦。

 連江地檢署對於警民因口角引起衝突,並發生嚴重傷害,深表遺憾,除即代表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連江分會致贈被害人家屬慰問金之外,將基於公平執法之立場,積極傳喚證人、勘驗現場、調取就醫記錄,以全面調查證據,並依證據認定犯罪事實,決不偏袒,以重建警察形象。
作者: admin < > 發表時間: 2007-09-18
2007-09-18 馬祖日報

警傷民事件 歐陽立青:深感抱歉 強調秉公依法懲處,絕不護短

 【本報訊】針對保安隊員姜治平持利器傷害郭鎮輝意外事件,連江縣警察局長歐陽立青昨天表示,馬祖民風向來淳樸,但發生此事後,他內心相當的遺憾,並向民眾表示歉意,也強調會秉公依法懲處,追究事故真相及責任,決不護短;現已依重傷害罪將姜治平移送連江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中。

 縣警局指出,該局是在十五日晚間十時四十八分接獲報案後,第一時間內以受傷民眾安危為優先,局長親自前往縣立醫院慰問家屬並致贈慰問金,並協助處理後送事宜。

 而員警姜治平返回局內後,因有飲酒立即施予酒測,其酒測值高達0.9;由於姜治平當時表示身體受傷不適,隨即送醫檢查,並進行驗傷後留院觀察,警局也派員戒護。

 警方也指出,十五日深夜,本案相關當事人於衝突發生後,傷者隨即後送赴台就醫,其他相關當事人均已酒醉離開現場,該局立即成立專案小組,本著勿枉勿縱、秉公處理之原則,由刑警隊會同南竿警察所,依法傳訊相關當事人;完成調查後,於十六日晚間十一時五十五分,依重傷害罪將姜治平移送連江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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