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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北竿計程車超收車資 警察所發傳單宣導--馬報
作者: admin < > 發表時間: 2008-06-03
2008-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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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竿警察所針對機場碼頭排班計程車進行宣導。(圖:北竿警察所提供) 
 【本報訊】針對日前北竿地區傳出有計程車業者超收乘客費用一事,北竿警察所前往機場排班區宣導,並提出嚴正呼籲,希望所有業者自律守法,同時也歡迎乘客檢舉告發,警方將依法究辦,以維乘客權益。

 北竿警察所指出,民眾在搭乘計程車時,如遇不肖業者或司機有超收車資、拒載或服務態度不佳等情事,可記下車輛號碼及發生時間、地點等相關資料,可循口頭、書面、電話或其他方式如e-mail、傳真等途徑,向主管機關或警察局所屬警察(派出)所檢舉,警察所將以維護檢舉人權利義務保密方式,立即逐案登記列管及派員查處,經查證屬實者,將依公路法或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單告發。

 警方嚴正呼籲計程車業者或交通運輸從業人員切勿以身試法,如果遭檢舉超收車資,查證屬實者,將依公路法舉單告發,處罰九千元以上,九萬元以下罰鍰。交通運輸從業人員,於約定報酬後若有強索增加,或中途刁難或雖未約定,事後故意訛索,超出慣例者之行為,查證屬實將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裁處,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一萬八千元以下罰鍰。

 為俾利於警察所受理檢舉案件查證或舉發執法程序上合理、合法正當性,請勿匿名檢舉(不能查證確認檢舉人身分者)或違規行為發生時、地違規事實內容欠缺具體明確者。美麗的山、美麗的海、美麗的北竿島,北竿的交通運輸業者絕大部分是實實在在的,相信這只是極少數的個案,對於少數不肖害群之馬,希冀民眾或同業人員能勇於檢舉告發。檢舉報案電話:110、0836-55234,傳真電話:0836-55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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