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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馬祖居民機票打七折 四月起實施
作者: 曹爾忠南竿服務處 < > 發表時間: 2009-03-12
馬祖在籍居民購買機票打七折,4月起正式實施!曹爾忠委員上會期所提「民用航空法五十五條」修正案,已於1月23日由總統公布,1月25日生效,民航局李龍文局長昨日(11日)表示,馬祖南、北竿機場提高補貼額度至30%,已陳報交通部轉行政院核定中,預定趕在4月1日實施。

曹爾忠委員大力推動離島居民搭機補貼,他表示,此修正案考量離島機場條件不一致並作出調整,能夠減輕馬祖鄉親的經濟負擔。曹爾忠委員特別於3月6日上午先行邀約民航局空運組陳天賜組長、許奎琳科長來立法院商議「離島地區居民票價補貼辦法」,要求本案應儘速運作,以維鄉親權益。

李龍文局長表示,4月份新補貼措施上路後,可追溯至1月25日新法生效日,以符合公平原則。凡於1月25日(包含當日)後購買機票的馬祖在籍居民,可持身分證或戶口名簿正本至立榮航空公司櫃台辦理退費;若委託他人辦理,需檢附委託人身分證或戶口名簿、委託他人申請委託書,及受託人之身分證正本。相關規定確定後,即可公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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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暖暖的太陽 < > 發表時間: 2009-03-12
引用:
於1月25日(包含當日)後購買機票的馬祖在籍居民,可持身分證或戶口名簿正本至立榮航空公司櫃台辦理退費

請問,如果有搭乘飛機但是卻沒有保留當時購買的機票票根,立榮櫃台可憑身分證查出來嗎,因為我身邊的親朋好友還蠻多人忘了要保留當初的票根,麻煩您回答了,謝謝
作者: 交通旅遊局 < > 發表時間: 2009-03-12
凡98年1月25日(含當日)以後購買機票的馬祖在籍居民,可持身分證或戶口名簿正本至立榮航空公司櫃台辦理退費。若委託他人辦理,需檢附委託人身分證或戶口名簿(影本亦可)、委託他人申請委託書,及受託人之身分證正本。
本府交通局在本(3)月3日即派員至交通部民航局開過公聽會。受理機票七折部分,須俟「離島地區居民航空票價補貼辦法」修正公告後第三天即可作業。至於辦法實施後之前的差額補發,是不需要票根,其退費方式即依上段所述填表申請,該公司會自行查對。由於涉及電腦須作部分程式之增修,屆時立榮航空公司會統一公告接受退費。
如果在98年1月25日(含當日)以後購票之旅客忘記所搭乘的班機確切時間,沒關係,可電話逕洽查詢,本府也會要求該公司能建立一個平台供旅客查詢與下載,以便退費作業能順遂進行。
連江縣政府交通局 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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