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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掌聲中通過 津沙村公所確定拆除--馬報
作者: admin < > 發表時間: 2009-03-28
2009-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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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津沙村拆除與否,南竿鄉公所召開公聽會。(圖�文:邱竟瑋)

 【本報訊】南竿鄉津沙村公所確定拆除。在眾多村民的掌聲中,津沙村公所確定拆除,原址改建為老人活動中心。對拆除一事,有網友致電鄉長表達不捨。

 津沙村公所為南竿鄉僅存的戰地政務時期村公所,曾陪伴村民度過四十多年的戰地生涯, 因建築老舊,加上許多村民反映需要新式老人活動中心,請民代協助爭取。

 而反對拆除的聲音主要來自關心文化資產保護的網友及公教人員;部分網友表示,津沙村公所是當年生活記憶的一環,主管機關應妥善維護。也有民眾擔心,津沙村現住人口已不到百人,蓋活動中心不符經濟效益。

 對此,許多村民表示,新建活動中心是村民長久以來的希望,且村公所落成已超過四十年,是海砂屋,不但鋼筋外露,下雨還會滲水,已不值得維護。

 津沙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林國安表示贊同,他還認為,「管教養衛」標語牆並不是津沙村公所的專利,福澳也曾有類似建築;類似的村公所,北竿也存有數座,皆閒置無用,保存狀況不佳,他支持新建。

 縣府文化局對村民立場表示尊重,亦強調文化資產保護有其彈性,是依據法令,容許在不破壞原貌(外觀)的前提下,調整裝潢與樓層數,拆與不拆之外,應有其他可能。

 鄉長朱秀平表示,文化資產的保存有其彈性,如村民所說,可用照相或文字,不一定要原址保存;保存辦法可與社區協會及村民再研究。

 南竿鄉公所昨天舉行公聽會,縣府文化局、民政局與村長李木菁、津沙社區發展協會、縣議員李金梅辦公室等均派員參加;朱秀平表示,新建工程款四百萬元,由李議員向縣府爭取,去年十二月發包;近期向縣議會完成村公所報廢程序後,即可拆除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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