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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不能理解,誰能給我一個合理的解釋 | |
作者: 李心萍 < > | 發表時間: 2005-05-27 |
公今天打電話來說他要被調到南竿四個月,這還好,但為什麼到南竿去三餐吃飯錢都要自己出呢???![]() 不一樣都是在當兵嗎??難到被調到其他單位就不是軍人了嗎??而且他們的錢已經夠少了,被調單位還要自己出吃飯錢,那不是很不公平嗎,那誰要調呀!選擇被調走的人不就要自認倒楣,這是誰定出來的規定,誰又可以給我一個合理的解釋????? ![]() ![]() ![]() 超生氣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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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寶貝公喵喵 < > | 發表時間: 2005-05-27 |
應該是程序上有些錯誤吧..... 最好是請你公去問一下長官嘍..... 之前我公他洽公在外也是要自己吃三餐..... 但差不多為期一個星期左右...... 不過吃飯錢還真不是一筆小錢哩...... 因為馬祖物價比較高咩..... so還是請你公去問清楚點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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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米蟲 < > | 發表時間: 2005-05-27 |
跟新單位要個證明.. 然後向輔導長問一下怎麼處理... 會退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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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兵兵 < > | 發表時間: 2005-05-28 |
因為外地支援單位人員的伙食費是由原單位負責 就是俗稱的"搭伙" 由於暫時無法回到原單位 所以會導致該人員先墊這筆錢 需要請支援的單位開立"搭伙證明"等任務結束歸建之後(調回原單位) 將證明交由單位行政(預財士) 就會把錢還你啦 別擔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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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甜甜~* < > | 發表時間: 2005-05-28 |
嗯嗯~ 我公之前去南竿出差阿~ 去ㄌ5天~結果回到部隊ㄌ時候~ 友把伙食費退給他們唷~ 別擔心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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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心萍 < > | 發表時間: 2005-05-28 |
謝謝各位的答案,我會跟公公說一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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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宛 < > | 發表時間: 2005-05-29 |
心萍別生氣喔! 我公說這是搭伙費, 由他自己先支出,國家一定會補還給他的, 別擔心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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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ouismin < > | 發表時間: 2005-05-29 |
不要急著生氣,部隊一定會有伙食費吃飯的,先問清楚是那裡出了問題,一定有程序可以申請的,他在南竿還北竿,或是莒光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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