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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陳建光議員加油! | |
作者: 西莒小小人物 < > | 發表時間: 2006-11-16 |
陳議員您最近的表現.讓莒光的鄉親覺得您是民議代表的典範.加油.繼續努力.莒光未來就靠你了! | |
作者: jewelry < > | 發表時間: 2006-11-16 |
= =" 樓上的大大我也是莒光鄉親呢 麻煩你說一下具體的表現 不然我都不知道他辛苦在哪裡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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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oejooe < > | 發表時間: 2006-11-16 |
jewelry 大大說的對 做的好壞與否,鄉親都有雪亮的雙眼 成績是給大眾來評論的,非你一言就可以拉高滿意度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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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胖狗狗 < > | 發表時間: 2006-11-16 |
府會合諧就好 | |
作者: 公道人 < > | 發表時間: 2006-11-16 |
民意代表原本就是要為民服務沒錯,但只要能為地方上的民意發聲,為地方上爭取應有的建設與福利,即使沒什麼具體的表現,也值得我們肯定.陳議員近來提出莒光醫療的中長程計畫,以及居中協調商船每月到莒光的航次,雖不是什麼大作為,但卻也和莒光鄉親的生活息息相關,畢竟這麼多的民意代表,我們只聽到他的聲音,所以值得為他加油鼓勵,當然我們也期許他能為莒光鄉帶來更多繁榮與商機,現在的莒光鄉百業蕭條,人口逐漸外移,更需要有具體的計畫和行動力,但是這不是短期內就能完成,必須一步一腳印用心經營,所以不管是大事或是小事,也不管是不是民意代表,只要是為地方上做事的人,我們應該給予正面的肯定與鼓勵,大家一起加油吧! | |
作者: ucc < > | 發表時間: 2006-11-27 |
乾脆請陳議員將第一次在縣議會質詢重點,告訴鄉親,這樣鄉親才知道,陳議員到底為莒光鄉做什麼事。有沒有為民服務,是否真的為莒光鄉爭取福利。 | |
作者: < > | 發表時間: 2006-11-28 |
感謝網友们的鞭策與鼓勵,為民喉舌本就是民意代表應盡的本份,茲將本會期與縣府有關單位溝通協調及質詢事項,簡要的向各位頭家及關心建光的網友報告,不足之處敬請批評指正,並衷心的祝福大家身心健康萬事如意心想事成。 一、台馬輪先馬後東時莒光早上七時航班應配合。 處理情形:交通局已允諾配合。 二、東莒福正、大埔污水管未設終端處理廠。 處理情形:工務局近期派員會勘後處理。 三、東莒文蛤放流應採原生種。 處理情形:建設局允諾明年放流採原生種。 四、台馬間貨輪至少10天運貨一趟到莒光。 處理情形:船公司允諾11、12月試辦2個月再檢討。 五、建立直昇機莒光~南竿開航機制。 處理情形:交通局已將辦法在馬報刊登並轉知各家戶。 六、東莒碼頭掏空案請儘速復原以維旅客安全 處理情形:交通局已動用第二預備金近期發包。 七、西莒碼頭港燈損壞影響船隻夜間作業。 處理情形:交通局已動用第二預備金近期發包。 八、請將大埔列入聚落保存區。 處理情形:文化局已修訂條例並於本會期經議會通過。 九、路燈廠牌繁雜造成安全及維修困難。 處理情形:工務局允諾逐年改善。 十、山隴碼頭何時開放航行莒光? 處理情形:交通局答覆俟明年底碼頭完工後。 十一、東莒消防廳舍何時可以完工? 處理情形:消防局答覆明年中央經費撥交後即可復工。 十二、為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應加裝監視器。 處理情形:警察局允諾明年優先辦理。 十三、為維護人民權益請檢討莒光都市計畫。 處理情形:工務局答覆明年辦理莒光都市計畫檢討。 十四、請縣府專案處理總登記項下被駁回之土地。 處理情形:地政事務所11月底召開會議。 十五、莒光搭乘台馬輪前一天購票,當天臨時因事無法搭乘者,船票請比照搭機方式處理。 處理情形:交通局答覆轉知新華航運公司處理。 十六、離島衛生所短、中、長程計畫。 處理情形:衛生局允諾除軟、硬擴充外,醫師及相關人員從明年開始增補。 十七、廢棄車、廢油、廢輪胎、大型廢棄物回運台灣,請督促回運廠商落實處理。 處理情形:環保局允諾莒光地區明年起開始執行。 十八、莒光地區無托兒所,請敬恆、東莒二校幼稚園代辦3~4歲幼童托兒教育。 處理情形:教育局允諾自明年起代辦;民政局允諾補助點心費部份。 十九、小三通65歲以上老人船票半價,請政府編列給予補貼。 處理情形:民政局答覆俟財政允許時再行檢討。 二十、請編列經費拆除危屋以維人員安全及觀瞻。 處理情形:工務局允諾明年起逐年編列經費拆除。 廿一、大陸人民來馬旅遊請將莒光列入行程。 處理情形:觀光局答覆協調旅行社辦理。 廿二、莒光因裁軍民眾謀生不易,請協調業者將觀光客留宿莒光,或輔導當地民宿業者招攬觀光客。 處理情形:觀光局允諾協調辦理。 廿三、配合觀光請政府輔導及補助民眾研發觀光週邊產業,增加民眾經濟收益。 處理情形:建設局、觀光局允諾協調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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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niper < > | 發表時間: 2006-11-28 |
縣議會第四屆第二次定期會 議員提案、人民請願案、縣府提案 2006-11-24 【本報訊】連江縣議會第四屆第二次定期大會,議員提案二十八案、人民請願事項兩案、縣府提案十案。案由如下: 議員提案 一、案由:請縣府對地區土地總登記申請,遭駁回之案件,做全面檢討,並依據事實,放寬認定標準,還地於民,以平民怨。提案人:林貽祥。連署人:張永江。 二、案由:請縣府針對地區重大公共建設(如福澳國內商港、后澳水庫等)範圍內被駁回之土地,召開專案檢討會議,還地於民,以昭公信。提案人:林貽祥。連署人:張永江。 三、案由:請縣府以專案處理總登記項下被駁回的201筆土地,以落實「還地於民」政策,減少民怨。提案人:李金梅。連署人:陳振清。 四、案由:請政府補助65歲以上老人赴大陸船費,參考金門縣政府作法。提案人:陳書建。連署人:林貽祥。 五、案由:為能提昇本縣財源收入,請縣府整體評估規劃馬祖酒廠及東引分廠擴廠計畫、生產設施自動化與行銷策略,以增進產能與行銷,增加縣庫收入。提案人:陳貴忠。連署人:曹以標。 六、案由:介壽社區係政府財產,請規劃拆除,建築現代化社區及美化周邊環境。提案人:陳書建。連署人:林貽祥。 七、案由:為維護海洋資源及增加漁民就業機會,請縣府編列經費組訓漁民,成立海洋巡守隊。提案人:謝承春。連署人:陳書建。 八、案由:請縣府規劃北竿鄉 轉載自馬祖日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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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niper < > | 發表時間: 2006-12-09 |
莒光鄉被駁回的土地登記不在少數,據聞議會議員.縣府官員及地政事務所近期將召開專案會議進行討論,請陳議員參與為莒光鄉土地登記爭取合法權益。 | |
作者: < > | 發表時間: 2006-12-16 |
2006/12/13【馬祖日報】 土地總登記後續作業研討會 縣長:還地於民 【本報訊】針對引發不少民怨的土地問題,縣長陳雪生昨天在土地總登記後續作業專案研討會中,再次重申「還地於民」的決心,明確指出除了機關單位、公共設施用地之外,其餘土地申請案件一律從寬認定,也指示地政事務所務必依照協調委員會之決議行事,以讓民眾對土地案件的不滿降到最低;議員林貽祥及陳建光也分別對重大工程土地案應優先處理等自身提案進行關心。 為確實解決土地問題,連江縣政府昨天特別召開「土地總登記後續作業及重大公共建設土地登記駁回案處理情形專案研討會」;由縣長陳雪生主持,與會人員包括議員林貽祥、陳建光、主任秘書王忠銘、財政局長陳孔官、工務局長張賢潭、觀光局長曹爾元、民政局長林其達、專員李依寶、地政事務所主任洪獻章、馬防部謝家元、委員楊遠鵬、陳茂偉、陳信吉等。 縣長陳雪生指出,此次的會議非常重要,會前議長陳振清也特別表示關心之意,而他除了再次宣示落實還地於民政策之外,也就多項重大土地政策方向進行說明,指示要確實及公平的處理各類情況,並形成案例來通案辦理。 會議開始後,先由地政事務所進行業務提報,由主任洪獻章以簡報提出近期土地總登記申請案件駁回及登記國有收件及處理情形,從九十五年一月一日至十一月八日,申請件數包括未登記土地675件、無主土地586件,總計1261件;處理情形為公告中計31件、初審中計928件、補正中計66件,駁回計212件,撤銷計6件。 洪獻章也就土地登記流程、地政事務所待解決提案及案例說明、議員之提案進行說明,另就土地案件之中包括重疊糾紛、不實登記等多項待解決問題,以提案方式進行說明預定的解決方法,確實的方式獲得與會委員的支持 其他報告單位包括企劃室、財政局、工務局、馬祖防衛指揮部、民政局;議員林貽祥到場就他所提出的「請縣府對地區土地總登記申請,遭駁回之案件,做全面檢討,並依據事實,放寬認定標準,還地於民,以平民怨」及「請縣府針對地區重大公共建設(如福澳國內商港、后澳水庫等)範圍內被駁回之土地,召開專案檢討會議,還地於民,以昭公信」兩案進行關切,要求不能再拖延下去;議員陳建光也希望對於很多旅台鄉親不知情者,以及未能及時申請登記的民眾,盡量能夠給予機會補救,以維民眾權益。 經過與會人員充分發表意見,縣長陳雪生做出下列決議: 一、軍方釋出給縣府的廢棄營區要統一管理。 二、海埔新生地要統一規劃、加強管理。 三、與民眾有爭議的能調處盡量調處,民眾有權狀的,要分年編列預算償還。 四、南北竿機場、直昇機場、后澳水庫、國內商港之土地要優先提報處理。 五、國有財產局已登記之土地,縣府要與該局協商,並根據空照圖來判斷。 六、有民眾亂申請登記者,先曉以大義,若再不聽從一意孤行,就移送法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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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鄭睿傑 < > | 發表時間: 2006-12-16 |
類似,重申再次重申的宣導會議,對人民而言已不抱有太多的奢望,舉例而言,東莒大坪段435地號土地(頂山區域)現繫屬於最高行政法院,大坪段第3地號土地(自來水廠及附近現地),現由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受理分案中,且部份猛澳土地滯留在縣府訴願程序,均未在該會議中被討論到有何謀求補救之措施,是以,行政行為是否【誠實信用】落實【還地於民】,仍有待議會的專業堅持及預算權的制衡作用,尤以本會期中在李金梅議員強力運作下,刪除地政事務所96年度編列對抗人民的律師費用20萬元最為叫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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