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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115連江縣匹克球丙級裁判講習會
作者: 連江縣體育會匹克球委員會 < > 發表時間: 2026-10-30
連江縣115年匹克球丙級裁判講習會實施計畫
一、依據中華民國匹克球協會辦理裁判資格檢定及管理實施計畫辦理。
二、中華民國匹克球協會(以下簡稱本會)為建立健全匹克球裁判制度,提高我國裁判素質,培養匹克球裁判人才,提升我國匹克球技術水準,特訂定本實施計畫。
三、指導單位: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四、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匹克球協會
五、承辦單位:連江縣體育會
六、協辦單位:連江縣體育會匹克球委員會
七、講習日期:115年11月21日(星期六)至11月22日(星期日)及12月13日實習一天,共三天。
八、講習地點:連江縣縣民樂活多功能體育館 地址: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353-5號
(一)學科 - 連江縣縣民樂活多功能體育館2F 角力練習場
(二)術科 - 連江縣縣民樂活多功能體育館2F綜合球場
九、參加對象及資格:
(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
(二)須年滿18足歲(申請裁判資格檢定者,應於講習會辦理日期前一天年滿18歲以上。)
(三)講習後,頒發研習證書。
十、報名方式:
(一)收取人數:最多50人。
(二)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5年11月13日止。
(三)報名費用:每人新台幣1000元 (含丙級證照製作費300元)。
本會會員優惠新台幣500元(請填報會員編號)
1.報名連結:線上表單連結
報名時須填寫繳費帳號,請先繳費後報名。
2.匯款資料如下:
帳戶抬頭:連江縣體育會匹克球委員會(請註明裁判講習)
銀行名稱:連江縣農會(627) 電匯帳號:00016210232120
3.線上繳交資料: 2吋相片(背景為白色)jpg檔、身分證正、反面jpg檔。
(四)須繳交申請自115年10月21日(含) (日期為上課前一個月)之後【全部期間】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俗稱良民證)正本,報名增能學員免附;具外國籍者,應檢附原護照國開具之行為良好證明文件正本(良民證請於講習第一天繳交。申請網址:https://www.npa.gov.tw/ch/app/folder/600 )
(五)申請人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不得申請裁判資格之檢定:
1. 犯傷害罪章。但其屬過失犯,不包括之。
2. 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定之罪、妨害風化罪章及妨害自由罪。
3. 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罪。
4. 犯殺人罪。
5. 違反運動禁藥管制辦法相關規定。
6. 行為違反相關法規,經本會查證屬實,有不得申請資格檢定之必要。
十一、課程內容:如附件一。
十二、授課講師:待聘。
十三、及格標準:學、術科成績70分以上(丙級)。
十四、發證方式:報請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核備後核發丙級裁判證。
十五、其他注意事項:
(一)講習期間無故缺課4小時(含)以上者,不予發給講習證書,亦不得參加學術科測驗。
(二)每人分發教材講義一份,其他文具請自備、住宿請自理。
(三)課程進行中請學員勿錄音及錄影。
(四)講習期間提供午膳。為響應環保,現場提供飲水機,請學員自備環保杯。
(五)課程時間及師資安排如有異動,主辦單位保有更動權益。
(六)資料不齊者(如報名表、匯款單、照片、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正本、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一律退件不予以受理報名。受理完成報名所繳報名費,如無正當理由,無故缺席者,一律不予退費。

連江縣體育會匹克球委員會115年丙級裁判講習會課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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