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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北竿警察所 < > 發表時間: 2019-09-10
108年7月1日酒駕新制規定實施上路,依據新修正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為嚇阻酒駕,全面提高罰則,本所宣導北竿地區鄉親請勿酒後駕車:
1.拒絕酒測罰鍰從9萬元提高至18萬元,且每次加罰18萬元,論次計算無上限。
2.酒精濃度超過最低0.15毫克,汽車駕駛人提高罰緩,按情節從3萬元至12萬元,(喝越兇,罰越重)。
3.酒駕者酒精濃度超過0.25毫克以上,同車年滿18歲以上的乘客都將受罰600元至3000元。但年滿70歲、心智障礙或汽車運輸業的乘客除外。
4.自行車、電動車、電動輔助車等酒駕也將受罰,罰鍰金額提高至600元至1200元;若拒絕酒測,最高處2400元罰鍰。
5.酒駕再犯、拒測及再犯,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得沒入車輛。
6.汽車運輸業的職業駕駛若因酒駕或拒測,導致他人受損而應負賠償責任,法院最高可判受損害程度3倍的懲罰性賠償金額。
提醒您:同車乘客要勸阻,袖手旁觀一起罰。安全是唯一回家的路,快快樂樂出門,平平安安回家,祝福您中秋佳節快樂,闔家園園滿滿。
宣導單位:連江縣警察局北竿警察所關心您!
連絡電話:0836-55234
單位地址:連江縣北竿鄉塘歧村25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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