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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北竿中山國中教師體罰事件/本站回應
作者: 陳其標 < > 發表時間: 2005-11-15
昨天晚間,小朋友PO出「北竿中山國中國文老師請不要體罰」一文後,學校方面隨即來電,希望我能予以刪除;今天,幾位家長也請我幫忙,同樣是希望能拿掉這篇討論。不過,當下都被我婉拒了。我要先跟這幾位長輩、朋友說聲抱歉,也請您們體諒我主持網站的立場,您們就當我是個無情無義的大壞蛋好了。

接著,我說明一下「馬祖開講」論壇的管理原則,以及針對這個事件,我個人的一點淺見。

其實像這樣的事情,我碰過N次了,所以我的回答也已「標準化」。昨天及今天,我一再告訴這些朋友,如果我答應刪除這位同學的文章,馬祖資訊網的信譽全毀了,等於宣佈關閉,我們四年多來的努力與堅持,也全都白費了。

雖然只是一位十來歲、讀國中的孩子,但是我認為他同樣享有「言論自由」,而且所陳述的事情是屬於「公領域」的範圍,可以公開討論,並且,不管這位同學是對是錯,學校都有必要向同學與家長做說明。

被指實施體罰的這位老師,我雖然不熟識,但是曾經與她接洽過公務,是一位謙恭有禮、很有責任感的老師。地方上對這位老師的評價也非常高,教學認真,侍親至孝,被譽為年輕一輩的模範。我想,也就是因為這樣難得的好老師,被學生上網批評後,校方及家長們怕老師有挫折感,影響教學士氣,所以希望刪除學生的文章。

然而,我的觀點不同。個人覺得,固然是一位不可多得的好老師,但並不表示可以免受檢驗與批評;再者,當大家都很在乎老師心情的同時,是不是也該關心一下這位孩子被體罰的感受,他的權益誰來維護?

學校教育該不該用體罰,見仁見智,未有定論,但是我認為再好的老師,也都有「盲點」的時候,讓學生適時表達意見,可以讓教學方法更成熟,更受學生尊重。或許,學生上網投訴老師,手段激進了些,但師生如果都能從這個事件中得到經驗,未嘗不好。再說,「小孩子有犯錯的權利」,所以才要教育,才有老師。

最後,我要跟「天地一沙鷗」小朋友說幾句話:你很幸運,在你成長受教的過程中,遇到了一位好老師,你的文章寫得這麼棒,老師功不可沒。你被老師打了一頓,那是「愛之深,責之切」,而且老師現在的痛,要比你多得多。老師體罰你的目的,只是要讓你增長知識,不是打你為樂。《論語》裡面記載「以杖扣其脛」,你看,孔子也用體罰,拿棍子K他學生。事情已經過去,如果你覺得自己錯了,記得去跟老師說一聲對不起;如果你覺得自己是對的,也要去跟老師說聲對不起,因為你讓老師傷心難過了。
作者: admin < > 發表時間: 2005-11-15
由於張貼首篇文章的學生,已公開向老師致歉,另有多位學生也寫站內私訊與E-mail給站長,請求刪除,因此這篇文章在今晚十一點,已經移到「刪除文章暫存區」。

站長也當過老師,也體罰過學生,到今天為止,仍然困惑於體罰教育的對錯。不過,進入網際網路時代,受薪的老師與被教育的學生,同樣享有平等發言的權利,只要論述有理、不作人身攻擊,即使是未成年的學生,我們都要維護他的發言權利。

這兩天網路的相關討論,對於馬祖所有的老師、家長與學生,都是一個很好的省思機會(重新思考這句名言:「我不贊成你的看法,但誓死擁護你的發言權利」),而站長與副站長負責管理網站,是否盡到良善管理者的義務,也同樣願意接受公評。
作者: alfred < > 發表時間: 2005-11-17
為何立榮航空減班的文章,立榮未道歉,只因幾位立榮員工在網站上濫POST就將全文刪除,實在很難了解網管人員所謂的"標準".
舉有實證既不算人身攻擊、謾罵、謠言、煽動犯罪、不雅文字、離題、口水戰、無討論誠意、無討論價值及非馬祖公眾事務之文章.
刪除應告知原因,筆者才能改進!
有時我也在想站長的心中那把尺,究竟在哪裡???
作者: 真相的背後 < > 發表時間: 2005-11-19
誠懇的希望副站長都能對任何po上馬祖資訊網的文章,都能一視同仁,不要有的時候會很聽話的刪除文章,有的時候又以言論自由為藉口,這樣下去副站長您還有什麼公信力可言?您不是沒有努力與堅持,只是您的努力與堅持怎麼都會有選擇性啊?
作者: 陳其標 < > 發表時間: 2005-11-19
真相的背後 wrote:
誠懇的希望副站長都能對任何po上馬祖資訊網的文章,都能一視同仁,不要有的時候會很聽話的刪除文章,有的時候又以言論自由為藉口,這樣下去副站長您還有什麼公信力可言?您不是沒有努力與堅持,只是您的努力與堅持怎麼都會有選擇性啊?


呵呵,我從來就不是一個「聽話」的人。謝謝您的批評指教,我會盡我所能把每一件事都做好。

沒有勇氣相信永遠,只好承諾珍惜眼前。
作者: 井蛙窺天 < > 發表時間: 2005-11-19
北竿中山國中今年(94)年還發生一件事:
一位女生今年畢業來台念書.開學沒多久.班上老師對這一位女孩說:你有沒有帶殘障手冊過來?這小女生茫然的說:我沒有殘障手冊.老師說:可是你的資料記載的是智障.經家長與學校反映.老師說:這是教育部寫的.
諸位大人你們說看看.教育部是跟據誰的資料寫的?說謊也要打草稿.何況教育部會有這個國中畢業生的資料嗎?
此事件經該女生家長與高中老師長談后.就真像大白了.該家長為了息事寧人.也就沒有追究.
中山國中要不要追究這件事?
貴網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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