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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縣府、地政局、政風處, 你們怎麼了!
作者: 朱榮忠 < > 發表時間: 2021-11-29
這叫胡搞亂搞,有這樣的程序嗎?土地登記縣政府只是執行機關,一切要聽內政部的,結果做到現在,內政部長下的公文,還不如一個地政局的測量人員,馬祖人真悲哀啊!
作者: 朱榮忠 < > 發表時間: 2021-11-30
地政局地籍科長張進能瀆職了!
土地登記規則第 61 條規定:
登記,應依各類案件分別訂定處理期限,並依收件號數之次序或處理期限為之。其為分組辦理者亦同。除法令另有規定外,同一宗土地之權利登記,其收件號數在後之土地,不得提前登記。
登記程序開始後,除法律或本規則另有規定外,不得停止登記之進行。

地政局受理許多鄉親101年土地總登記期間申請的案件,至今擱置沒有作成行政處分。但108年無主土地公告期間申請的案件,卻已經開始審查公告了,有沒有違法,應該很明確了。張進能科長,你可以說清楚,講明白嗎?
作者: 朱榮忠 < > 發表時間: 2021-12-01
屬於鄉親的祖遺土地,趕快還給鄉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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