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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五○年代馬祖離島海上交通
作者: 林金炎 < > 發表時間: 2020-10-15
  如果台灣為本島,馬祖就是外島,在馬祖,南竿為本島,其他各島為離島,北竿、莒光、東引即是。離島海上交通,係指南竿與北竿;南竿與東、西莒(早期稱白犬)間之交通運輸,包含人員和物資運補。
船體逾齡 安全堪慮
  島際交通船在50年代多是木造、鐵殼船,行駛速度慢,搖晃厲害,而且多使用逾齡,機器陳舊,航行安全堪慮。每次上下船時,還得由小舢舨接駁。接駁是軍人優先的,再來才是婦孺老幼,最後民眾再依序下船。
  五○年代受雇於軍方的交通船,有「福振」、「順康」、「利生」、「聯成」、「國華」、「建台」、「福安」、「安勝」、「大盈」、「金協利」、「建華」、「金協興」、「金順慶」、「成舟」、「昌國」、「利東」、「大來」、「福榮」,有的是純交通船,有的是商船兼交通船性質,服務離島軍民往來南竿與北竿,或南竿與莒光間,搭乘軍租交通船是免費的,在天候許可下(六級風),每日由兩地對開乙次,北風由南竿馬港開航,南風則轉福澳港開航,風力超過六級,視狀況開航,所以經常讓旅客枯坐港口出港登記處,等待「航報」。那年代雖有多種輪船配置輪航,終究不是很理想,問題的癥結:
  1.不能搶灘又缺乏碼頭設施,當交通船抵目的地港口外,吹螺號後停車,再靠攤頭人力舢舨轉駁,費時且安全性差,4級風就顛簸厲害。
  2.高登-北竿、東犬(東莒)-西犬間有3噸級機動舢舨各1艘,由於維護、保養不易,又無替代船隻,且動力、噸位均嫌不足。
  3.政委會租用4艘商船暫充交通船,租金連同約僱舢舨費用,以當時價每月約50萬元,即不經濟,且馬祖無避風防波堤設施,颱風季節,安全皆憑天命,投保理賠在當年純屬不易。政委會擬籌建(或改裝)登陸式100噸級左右,可容納人員50員,軍品10到14噸交通船兩艘,構製完成後即行解雇軍租商船及全部舢舨伕,即可解決離島交通問題,也可解決長期租費負擔。
  然而該案後奉國防部長指示,離島交通可採用海總意見,以LCM-8型改裝兩艘,擬先試辦。
軍艇支援 籌款改善
  民國51年10月,駐馬祖美軍顧問團團長戴倫將軍就建請用LCM艇擔任交通任務。當時馬祖駐軍陸軍船舶連,轄LCM艇有8~12艘,其任務為軍品物質駁運及接送美軍顧問人員離島交通任務。
  民國53年6月1日,政委會曾核發北竿~高登間機動木船,預算8萬多元,由北竿自行建造。時北竿(橋仔)-高登(大維)使用機動舢舨「復興號」擔任交通,而白犬(莒光)地區,東犬(猛澳)-西犬(菁蕃)使用機動舢舨「凱旋號」擔任交通,南竿運補亮島,必需由海軍巡洋艦護航,方能以LCU艇及LCM艇實施,原則上每月2次,平時無交通船,東引與南竿只能靠巡洋軍艦附搭。
  民國58年8月8日,離島運補軍租之機帆船4艘,遭受颱風襲擊毀損,海軍總部調派LCU 艇1艘於8月15日進駐馬祖,配合地區船舶調度,充當地區離島交通,而原在南竿島輪休的「順康輪」返台趕修,於10月11日抵達馬祖服勤。
  馬祖港灣多有軍事設施,例如布雷或軌條砦的設置,而居民往返各離島間,均需向當地村公所開具出港單,憑身分證登記加出港單才放行,離島交通之艱困可想而知,要想到台灣,更是難上加難。
  民國58年9月1日,參謀總長高魁元上將蒞臨視察,適逢李定司令官上任,對離島交通項目交辦:
  馬祖地區海上交通宜自建小輪,逐漸代替軍租商船,其規格、造價、船員如何獲得,由何單位管理及財源之籌備,由戰地政務委員會規劃。
  次年2月27日,海軍「德安」、「率真」兩艘除役艦改裝,擔任台馬人員交通,旋因漏水,安全堪慮,報廢。5月26日海軍總司令馮啟聰上將防區視察,答應改海軍AP艦乙艘暫代台馬两地交通船,每月5個航次,當人員較多時,以運補艦附搭。離島居民得先一天搭船到南竿指定地點登記候船。出外看天候,而航行在離島間的海域,那種顛簸、搖晃、暈船、嘔吐,這都是離島人的親身感受。
~本文99.08.17發表於馬祖日報,重修刊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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