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祖資訊網 » 旅遊與釣遊 » 釣魚情報 | http://www.matsu.idv.tw |
主題: 連江縣政府公告禁止使用魚槍採捕水產動植物 | |
作者: 愚人碼頭 < > | 發表時間: 2006-07-20 |
連江縣政府95.7.11連建漁字第0950019185號公告內容如下: 主旨:公告本縣沿岸海域禁漁區 依據:漁業法第44條第一項第四款 公告事項: 一.為維護本縣海域漁業秩序及漁業資源管理,禁止在本縣岸際及島礁3海里內使用漁槍採捕水產動植物. 二.本公告所稱魚槍,為自衛槍枝管理條例第2條第1項第2款規定乙種槍類之魚槍. 三.凡違反本公告第1項規定者,將依漁業法第65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之罰鍰. 四.本公告自95年8月15日起正式實施 |
|
作者: 小漁兒 < > | 發表時間: 2006-07-21 |
連江縣政府公告禁止使用魚槍採捕水產動植物 -- 連江縣政府95.7.11連建漁字第0950019185號公告內容如下: 主旨:公告本縣沿岸海域禁漁區 依據:漁業法第44條第一項第四款公告事項: 一.為維護本縣海域漁業秩序及漁業資源管理,禁止在本縣岸際及島礁3海里內使用漁槍採捕水產動植物. 二.本公告所稱魚槍,為自衛槍枝管理條例第2條第1項第2款規定乙種槍類之魚槍. 三.凡違反本公告第1項規定者,將依漁業法第65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之罰鍰. 四.本公告自95年8月15日起正式實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漁業法 第 五 章 (保育與管理) 第 44 條 主管機關為資源管理及漁業結構調整,得以公告規定左列事項: 一 水產動植物之採捕或處理之限制或禁止。 二 水產動植物或其製品之販賣或持有之限制或禁止。 三 漁具、漁法之限制或禁止。 四 +++(漁區、漁期之限制或禁止。)++++++++++++ 五 妨害水產動物回游路徑障礙物之限制或除去。 六 投放或遺棄有害於水產動植物之物之限制或禁止。 七 投放或除去水產動植物繁殖上所需之保護物之限制或禁止。 八 水產動植物移植之限制或禁止。 九 其他必要事項。 第 45 條 為保育水產資源,主管機關得指定設置水產動植物繁殖保育區。 水產動植物繁殖保育區之設置,由直轄市主管機關核定,或由縣 (市) 主管機關(((提具該保育區之管理計畫書 )))? 報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後公告之;其涉及二省 (市) 以上者,應報由中央主管機關核定之。 (保育區之管理) 應由管轄該保育區之直轄市或縣 (市) 主管機關負責。 但該水域跨越二縣 (市) 、二省 (市) 以上,或管轄不明時,由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機關管理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__請各位看看:全國法規資料(行政程序法)__第六條 (行政行為,非有正當理由,不得為差別待遇。) 漁業法第44條第一項第四款(漁區、漁期之限制或禁止。) 為何不限制把漁船列入規範區域捕撈、列入釣客大小通吃區域規範. 卻只針對合法使用(魚槍)台灣客限制!?實在心不服!?.那釣客有合法的釣魚証嗎? 2__隨便依據:(漁業法第44條第一項第四款來規範) 但卻不說明清楚正當合理規範的(理由)? 這樣!未免也太打壓台灣弱勢潛水打魚人的清白和生活工作權力呢?!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為何您們定只禁止(漁槍獵補).卻不禁止漁船漁網捕撈及釣客在限定海域捕撈及釣補? 該要保育的海域及該要禁補的海域.誠懇希望貴單位及有心人士.都應該要平等相對才是.這樣也可另人心服口服啦!。(代發言) |
|
作者: 星星釣客 < > | 發表時間: 2006-07-26 |
其實很簡單~台灣潛水客 去馬袓~~只是破壞沒有什麼建設 釣客去還可以促進馬袓的經濟 每個釣客去~最起碼有在餵魚漁獲量有限 潛水客漁獲量大~癈話~來人家家門口捉魚去賣當然會不爽 不高興你可以在台灣打魚~別來這兒 再不爽~你可以去國外打 如果只是潛水打個一兩條魚~純娛樂 沒人會說話~只是台灣潛水客太誇張了 立法只是剛好~ |
|
作者: 小漁兒 < > | 發表時間: 2006-07-26 |
台灣潛水客?非常肯定也更希望 當地執法單位來(((真心)))的來保護海洋生態! ![]() 只是不希望把所有(子虛烏有)破壞海洋生態的罪名 硬推送給台灣潛水客打魚罪名來承擔!!!! ![]() 馬祖(貴單位)要保育海域生態!任何人都無法去干預和阻饒! ![]() 只是希望不要自己 (關起門來!自己鄉親們大量的補抓和無限量的破壞當地生態)啦! 請要記得:東引貴單位所提的重要提案???? !!!<<<人在做!天在看>>>!!! 到底誰講的是((真話)))!誰說的是((謊話))栽贓 請要注意ˋ隨時有台灣的X仔會去拍照舉證回愧你們的!!! (代發言) |
|
作者: 星星釣客 < > | 發表時間: 2006-07-27 |
台灣x仔是誰呀~拍照舉發 笑死人了~~台灣哪個港的漁獲量會比全馬袓來的少 說到污染~淡水河基隆河~台灣的哪一條河不是在污染~除了東部 沒想到您的正義感那麼重~不過 自己都不管好了~還跑來馬袓大放厥詞 沒跑來馬袓打魚是會死人喲 馬袓漁民不捉魚沒辦法吃飯 你是沒有去台灣漁市場看過喲 下雜魚算噸的在載~底拖網~珊瑚船 什麼東西都在捉~什麼法也沒人在管 講那麼多~去漁市場抗議呀 如果我們是(關起門來!自己鄉親們大量的補抓和無限量的破壞當地生態) 那馬袓今天不會有那麼多海洋資源~((你是在說台灣鄉親都在大量補抓和無限量的破壞當地生態))~不然~為什麼魚比台灣少 拍照~~你嚇唬誰呀~~我不用拍照~直接隨便去個北部觀光漁港 看到都是罪証~不過馬袓有規定多小不得採捕 來過馬袓的人都知道~船上有貼~港區有貼 不過厚~~台灣我倒是從沒看過 唯一可以確定的~馬袓的法令下來~只要有人來打魚~一定有人會舉發 不為什麼~只為保護我們的生態環璄 |
|
第1頁 (共1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