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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淺談馬祖的土地—《房屋與土地》的誤差
作者: 袁炳驊 < > 發表時間: 2011-06-30
淺談馬祖的土地—《房屋與土地》的誤差

會想寫出這一篇有關土地的問題,是因為自己被馬祖的土地問題折磨了20多年,在這20多年中,對於馬祖的土地政策,累積了些許的感想。提供一些歸還馬祖居民土地小小的參考。

馬祖土地紛紛擾擾許多年,也談論了許多年,可是呢?就是沒有具體的辦法解決,也許馬祖土地問題是多樣化的。在此別的土地問題不談,就簡單的談談《土地與房屋》的關係。若就此方向談,問題也就單純些。若解決了這個問題,馬祖的土地爭議,大概也就解決了一大半。

馬祖的居民百姓,在民國65年以前,大概都沒見過或者知悉「土地所有權狀」的事情。第一張的「土地所有權狀」是民國65年6月發放的,也意謂者,當時的土地界線與形狀,是依照當時房屋所有權人所居住的房舍所測量出來的。馬祖錯誤的《土地與房屋》界線,也就是在此時產生了。雖然在民國83年有做過修正,不過當年地政人員的《便宜行事》心態,造就錯誤的地籍資料,繼續延至今日。

在民國89年,因為祖父傳襲下來的房屋與土地,首次到南竿地政事務所洽詢業務,在事務所瀏覽《地籍圖與空照疊圖》時,即發覺《建物與土地》界線不穩合,當場就向地政事務所人員反應,當時的地政人員安撫說:「差一點點,沒有關係的」。當時我就提出無法接受的態度,於是在土地與鄰地異議登記本上,填上了對鄰地有異議的程序(事隔多年此登記冊已無人知曉了)。《因鄰地與政府單位為防空洞的產權,有官司上爭議,所以一時之間是無法處理,需待官司結束後,才能處理我的問題,並且會主動通知我》這是當時地政人員對我的解釋(歷經幾年下來的詢問所得到的答案都是一樣)。接下來想要進行舊屋的重建規劃,也因土地不完整的因素而延宕下來。一直到民國99年3月間,得知馬祖風管處有補助閩東建築的政策,進而再次又接洽了土地的事務,才得知鄰地與政府間的糾紛,在民國97年底已經調解完畢,並發放了土地所有權狀。且將我房屋所在的部份土地逕行分割為無主地。獲悉此訊息後,我趕緊要求公告並同時進行申請土地一系列的動作。所幸,在民國100年4月,我的房屋與土地終於穩合了。

別小看短短的幾句文章敘訴,好像很輕易的我將土地申請回來,其中的點點滴滴,非旁人所能體會,真得非常折磨人的,若非堅決秉持著執卓與一貫的堅持,恐怕至今也是無法完成。

在處理土地的過程中,還發掘到一個非常怪異的現象,真是令人匪夷所思,鄰地在與政府單位《調解》土地時,《防空洞所處的位置》,竟然可以《位移》了。我看到地籍圖時,真的令我傻眼。不知當時介入的〔調解委員會〕是如何《調處》的。這可謂空前的大笑話啊!

眾所皆知,就馬祖的《土地與房屋》的關係,是先有房屋才有「土地所有權狀」的。當年《土地與房屋》測量偏差,地政單位也心知肚明,有《空照圖與地籍圖》可以套疊比對,為何事隔27年了,遲遲不主動來修正錯誤或提報修法來因應檢討呢?我想,這是一般民眾最難以接受的一件事情。

民國90年間原本想要將坍塌的房子重建,因為土地沒有完整的關係,無法進行重建,《因為若是重建,我舊有房屋位置的證據就會因重建而消失》,連帶會影響往後申請畸零地最有利的佐證。不過,現今土地是要回來了,可是物價也跟著嚴重波動,當年的房屋起造費用與今日相比,可真的差很多啊!試問,這個問題政府可以理賠嗎?

主事機關有資料,執政單位可研議討論,就馬祖《土地與房屋》誤差的問題,提出一個具體而可行的辦法,來解決長久以來,困擾著馬祖居民與土地的問題!
作者: 依弟 < > 發表時間: 2011-07-01
土地所有權人,隨時可以提出「鑑界」「重測」的要求,提出的同時要繳「規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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