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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使用別人土地前,是否應先經過地主同意?
作者: 薛梅君 < > 發表時間: 2012-03-17
101年03月18日 公 告
南竿清水村皇亞餐廳前方至圍牆前紅磚約40坪土地, 乃私人土地.未經同意卻私自佔用,已侵犯地主權益.在此公告,未經地主同意請勿將車及物品擺放至此.希望無心侵占土地的人於即日起20天內將物品及車輛移走.


1.有使用需要請與地主聯繫.
2.101年03月17日牆上的鐵架是什麼單位來拆的.請跟地主連絡
0932269947薛梅君

希望透過公告讓民眾了解,尊重地主是大家要學習的課程.一塊土地本來可以有租金收益,占用損害地主出租權及其他權益,都是損害賠償之一.在此善意溝通及提醒.希望彼此相互尊重.


請另存圖片檢視原尺寸圖檔
皇亞前圍牆上鐵架什麼單位來拆的

請另存圖片檢視原尺寸圖檔
皇亞前私有土地請勿佔用

請另存圖片檢視原尺寸圖檔
皇亞前私有土地請勿佔用
作者: 651 < > 發表時間: 2012-03-18
建議 直接在私有土地上設有提示標語,此處為私人停車專用,請勿使用,或直接設計路障,避免他人進入 。
作者: 薛梅君 < > 發表時間: 2012-03-18
1.之前向我借牆面的陳先生已來電告知,牆上鐵架由他委託人將它恢復原狀.因無法取消修改內文.特在此留言.
2.因部分占用的人使我家出租權受損,為了和善處理,故對不知情的車主也就暫時通融.
3.部分占用人士知道此為私有地,之前已口頭希望他們將東西移走,但沒有回應,而在此希望建立尊重地主的觀念,後續會朝向651網友建議的方向處理.
4.在此同時通知過去不知為私有地的車主們,在未經地主同意或承租下請勿繼續在此停車.以方便我後續處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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