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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性騷擾VS教育 | |
作者: Yo Le < > | 發表時間: 2024-06-07 |
看到今天的新聞,犯兒少法「公布姓名」各縣市標準不一(https://cnews.com.tw/235240606a02/), 才又想起之前鬧得沸沸揚揚卻不了了之的性騷擾事件,當年任角力教練涉性騷女選手/連江體健科長僅記過被害人盼公開道歉(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1596428),不知道大家還有沒有印象? 其實聽到這些事情總是會為那些受害人忿忿不平,也為未來下一代擔憂, 如果受害人無法得到應得的補償,加害人無法得到應有的懲罰,那法律的制定終究是走向權力的世界。 體育、教育都是在學生生活中相當重要的環節,有意的觸碰會帶來給學生多少心靈的創傷, 在學生生活中,學習著如何變得更好,對未來充滿期望,絕對不是學習著安撫受傷的身心靈, 體育署也修訂教練資格檢定辦法 杜絕性騷擾及體罰等不當行為者擔任教練, 不當行為的教練將會造成學生一輩子無法抹滅的傷害, 身為教練除了有在體育上的教導更有著教育的責任, 經片面得知當年的加害人仍舊位在政府單位,而且是教育處, 試問這樣的人適任嗎?擔任教育處的長官負責教育推廣的重責大任, 曾有過這樣性騷擾的人適合擔任教育處的科長嗎? 並且曾經在調查期間利用教練老師的腳色告誡其他學生身體的觸碰是必須的, 這不就是利用權勢壓迫嗎? 教育是在學習階段相當重要的一環, 如果在這學習階段中發生差錯,將造成學生終身的心理創傷。 我希望有關單位也應該重視相關法規的執行及負起應有的責任。 讓不適任的人離開不適任的位置, 教育需要單純且正直認真 學生也需要有良好的學習環境 如果您認同我! 請向受害人說一句感謝您勇敢的說出來! 也向縣長說:馬祖不要再有下一個受害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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