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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不過一頓午飯的時間
作者: 游桂香 < > 發表時間: 2025-08-30
昨天才被問到︰「後來還有接到隱藏號碼的電話嗎?」受益於手機的屏蔽,不再受擾。
但,今天我的車子被刮了。在機場停了四天沒事,回馬祖後昨天一整天在外面忙,也沒事。
今天上午上課到12:05回家,吃過午餐休息到13:56要再度出門上另外一堂課,一眼看去,這麼明顯的刮痕,一陣心痛,是誰下手這麼狠呀?停在家門口不過一頓飯的功夫而已……,應是用車鑰匙刮的,從這部位、高度、刮痕深度可以判斷這使壞的人的身高、性別、手勢速度(別問我為什麼可以判斷,作為資深柯南、福爾摩斯迷,看過無數的偵探小說、影集,這是必備的),環顧四周所停車輛,還要用一般鑰匙的車很容易判斷出來。

使壞的人以為神不知鬼不覺,但我的行車記錄器在車子熄火之後還會繼續錄影錄音,現在我正在回看所錄的影片,在我把影片向警局報案前,請把握時間向我道歉並賠償。

願我們大家心裡住的是善良的耶穌,而不是邪惡的撒旦,更不要放出心裡的那個撒旦行壞事!

請另存圖片檢視原尺寸圖檔
作者: 羽寧 < > 發表時間: 2025-08-31
這種情況馬祖很常見,都有保險賠 曾經停議員住宿旁被撞 就去理賠 程序很麻煩三聯單照相 等等。
作者: 說什麼大實話 < > 發表時間: 2025-08-31
過了一天,報警提告了嗎?
是不是沒錄到...
作者: 游桂香 < > 發表時間: 2025-08-31
相信科技,這是我當初堅定的要高規格的行車記錄器的原因,最基本的2K,140度……(沒有業配費用,不仔細說了),有人說馬祖可以不用高規格行車記錄器,但我要有,這不就派上用場?從時間、地點、刮痕位置和手勢等和我的推理完全符合,影像中那人下手的速度「快準狠重」,但表情卻很不動聲色的。不過可以斷定和我談論鋸樹事件無關。

昨晚是我第一次回看SD卡,都已經可以錄到這個角度了,刮痕是在駕駛座左前方,你想會錄不到嗎?
請另存圖片檢視原尺寸圖檔


但是我覺得還是給那人一個道歉的機會,如果現在公布出來,那後果是會有多決裂啊?

看著看著,其實我注意更多的是我自己上下車時的狀態(上下車時我都會環視車子一周,所以會錄到),有時候上車時的輕快步伐、有時候是匆匆的神態,更多的是隨意和不夠優雅,原來我們有很多時間在看別人,卻很少在看自己(除了照鏡子和錄影之外,還真的看不到自己),所以不知自己的缺點,看起來我的修養還有很多要改進的地方呢。

這事讓我想起《禮記·中庸》云「莫見乎隱,莫顯乎微,故君子慎其獨也。」慎獨是指在無人監督的獨處情境下,依然能堅守道德原則,嚴謹行事。唐朝詩人駱賓王亦有詩句:「類君子之有道,入暗室而不欺。」即是在無人看見的地方,亦不作不見得人的事情。有機會,我會給孩子們講講這個「不欺暗室」的成語故事和蘧伯玉這個人。
作者: 說什麼大實話 < > 發表時間: 2025-09-01
被刮車原因,可能確實跟您言論沒關係
但我注意到,您拍攝畫面的左邊,有一個標語
有沒有可能這才是原因?
作者: 游桂香 < > 發表時間: 2025-09-01
您誤會了,貼上來的照片不是事發地點,那是我昨天傍晚6點左右車子停在介壽市場一會兒,買點東西,禁止停車是上午市場營業時間,並不是全天候的。我若貼上事發地點的圖片,現行犯是誰不是馬上曝露了?為了給刮刮哥/刮刮姊留一點餘地,所以就用市場那張表示140°角度錄到影像是綽綽有餘的。啟動「移動偵測」任何靠近的人、車都會被錄影,所以那人行動前走過我的車旁就錄到了;啟動「G-sensor」能偵測從車身各個方向傳來的震動,同時觸發記錄器錄影。我雖然有點年紀了,但我酷愛科技產品。

總而言之,給點時間讓對方道歉,也許這人會不好意思,那就在不道歉的情況下投2000元到我的信箱算做賠償,這事就算ending,不然我因為心疼我的車,也許就會把影像公布出來。
作者: 陳依國 < > 發表時間: 2025-09-01
一個刑事案件,都給人留餘地,人心可畏,重點不是錢賠多賠少,是做錯事的人有羞恥心沒有?明知錯人家也慈心給機會你還不認錯的話,就讓法院法律制裁了。

但不當違法砍樹是否就沒事了,連江縣政府?

希望車主必需提出告訴,馬祖不容許這種惡例,這種社會風氣必需嚴厲制裁以儆效尤。
作者: 說什麼大實話 < > 發表時間: 2025-09-01
游桂香 wrote:

您誤會了,貼上來的照片不是事發地點,那是我昨天傍晚6點左右車子停在介壽市場一會兒,買點東西,禁止停車是上午市場營業時間,並不是全天候的。我若貼上事發地點的圖片,現行犯是誰不是馬上曝露了?為了給刮刮哥/刮刮姊留一點餘地,所以就用市場那張表示140°角度錄到影像是綽綽有餘的。啟動「移動偵測」任何靠近的人、車都會被錄影,所以那人行動前走過我的車旁就錄到了;啟動「G-sensor」能偵測從車身各個方向傳來的震動,同時觸發記錄器錄影。我雖然有點年紀了,但我酷愛科技產品。

總而言之,給點時間讓對方道歉,也許這人會不好意思,那就在不道歉的情況下投2000元到我的信箱算做賠償,這事就算ending,不然我因為心疼我的車,也許就會把影像公布出來。


抱歉抱歉誤會了,不過我還是期待您把影像公佈出來
作者: 游桂香 < > 發表時間: 2025-09-02
謝謝您這麼期待我公布影像,還是您期待我「沒錄到」?沒錄到,某人就安全了。
不過我還可以再等待一陣子,等待那人的表現。
作者: 說什麼大實話 < > 發表時間: 2025-09-02
游桂香 wrote:

謝謝您這麼期待我公布影像,還是您期待我「沒錄到」?沒錄到,某人就安全了。
不過我還可以再等待一陣子,等待那人的表現。


事發3天了,我其實是期待您錄到的,更期待您公佈出來
給對方3天時間夠了吧!?切勿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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