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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馬祖醫療單位實際情(慘)況_霸凌案
作者: Soulinjector < > 發表時間: 2026-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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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陳培瑜立法委員所述,某位返鄉公費醫師於2年前遭受衛生局局長的霸凌
該名醫師向連江縣政府陳情請求協助
然而縣府回應:「你的服務場域是衛生所,與衛生局是不同單位,所以我們不受理。另外我們(縣府)也問過保訓會了,他們也是如此解釋,爾後也不會用公文回覆。」

經立委與保訓會主委的釐清交談,了解到縣府確有失職,須受理此案展開調查
而早前縣府是否真的有問過保訓會?依質詢影片,縣府是直到上週才行文至保訓會進行詢問
(2026年3月19日的上週)
另,該名公費醫師是否為《公務人員保障法》的適用對象?答:是

這案子的衛生局局長與上個月要求支援醫師幫北竿鄉長打點滴的不知是否為同一位?

【公務人員轉調媒合平台上線,連江縣公費醫師霸凌案追蹤|2026-03-19|司法法制委員會】
作者: 友志一同 < > 發表時間: 2026-03-20
上樑不正下樑歪,有什麼樣的長官就有什麼樣的局長

再再再回顧一下
用人 王忠銘:敢任命就會負完全的責任
https://www.matsu-news.gov.tw/news/article/209202

四年來真的笑了好幾次!
作者: 銳角31.34度 < > 發表時間: 2026-03-20
醫師依法有權提出,而中央已釐清認定縣府要調查,就靜候縣府調查結果。
作者: 小編 < > 發表時間: 2026-03-20
北竿衛生所醫師申訴職場霸凌案 縣府調查澄清說明
https://www.matsu-news.gov.tw/news/article/239675
作者: 依法開罰 < > 發表時間: 2026-03-20
期待一個酒駕局長能好到哪我是不信啦!
縣府這種官僚、馬屁文化真的是亂象,北竿醫療問題在這屆縣長手上問題層出不窮,用人負責?
作者: 李潘潘 < > 發表時間: 2026-03-20
任何職場爭議或申訴案件,雙方當事人皆應獲得公平的對待。若僅憑單一申訴人的陳述,便對被申訴人(如機關首長)進行未審先判的公審,不僅剝奪了被申訴人陳述意見與自我防禦的權利,更容易流於民粹審判。這種作法對機關聲譽及當事人造成的傷害,往往是事後難以回復的。

大家肯定都支持保障每一位工作者的合法權益,更不容許職場霸凌的存在。但正因為指控十分嚴厲,我們更需要嚴謹的物證、人證與環境評估。應該要將焦點回歸制度面,要求相關單位「依法定程序、公正客觀、不枉不縱」地完成調查,並向大眾適度說明程序進度。唯有堅守正當法律程序,才是保障所有當事人權益的唯一正途。

民意代表接受民眾陳情並督促機關,是其法定天職。然而,「接獲單方面陳情」與「直接判定違法事實」,在法理上存在著不可跨越的紅線。若在專案調查小組的正式報告出爐前,民意代表便急於在國會殿堂或媒體上對個案進行實質判定,這不僅是嚴重的越權,更是對法治精神的公然踐踏。在任何法治國家,「無罪推定」與「證據優先」是不可妥協的鐵律。若民代僅憑單一申訴人的陳情(即使情節看似引人同情),便在未經跨單位查證、未等待正式行政調查報告的情況下,利用立委的言論優勢與媒體聲量,直接將事件定調為「霸凌」,這本質上就是一場「未審先判」的媒體公審。這種作法將複雜的行政爭議簡化為政治作秀,徹底凌駕了客觀的證據法則,不也是一種霸凌嗎?
作者: Soulinjector < > 發表時間: 2026-03-20
您文章的意思與縣府的聲明我皆明白
我個人看立委比較著重的似乎是"程序錯誤"
意即縣府透過電話通知當事人的資訊是錯誤的、不當的
有點可惜針對這部分,在縣府的聲明裡沒看到承認或否認

至於使用了偏頗用詞,我則比較傾向"因該名被控訴者不久前被他人爆出有不良舉止"而能諒解
當然,一案歸一案啦,也不排除該名爆料內容有所虛假

李潘潘 wrote:

任何職場爭議或申訴案件,雙方當事人皆應獲得公平的對待。若僅憑單一申訴人的陳述,便對被申訴人(如機關首長)進行未審先判的公審,不僅剝奪了被申訴人陳述意見與自我防禦的權利,更容易流於民粹審判。這種作法對機關聲譽及當事人造成的傷害,往往是事後難以回復的。

大家肯定都支持保障每一位工作者的合法權益,更不容許職場霸凌的存在。但正因為指控十分嚴厲,我們更需要嚴謹的物證、人證與環境評估。應該要將焦點回歸制度面,要求相關單位「依法定程序、公正客觀、不枉不縱」地完成調查,並向大眾適度說明程序進度。唯有堅守正當法律程序,才是保障所有當事人權益的唯一正途。

民意代表接受民眾陳情並督促機關,是其法定天職。然而,「接獲單方面陳情」與「直接判定違法事實」,在法理上存在著不可跨越的紅線。若在專案調查小組的正式報告出爐前,民意代表便急於在國會殿堂或媒體上對個案進行實質判定,這不僅是嚴重的越權,更是對法治精神的公然踐踏。在任何法治國家,「無罪推定」與「證據優先」是不可妥協的鐵律。若民代僅憑單一申訴人的陳情(即使情節看似引人同情),便在未經跨單位查證、未等待正式行政調查報告的情況下,利用立委的言論優勢與媒體聲量,直接將事件定調為「霸凌」,這本質上就是一場「未審先判」的媒體公審。這種作法將複雜的行政爭議簡化為政治作秀,徹底凌駕了客觀的證據法則,不也是一種霸凌嗎?
作者: 銳角31.34度 < > 發表時間: 2026-03-20
依法開罰 wrote:

期待一個酒駕局長能好到哪我是不信啦!
縣府這種官僚、馬屁文化真的是亂象,北竿醫療問題在這屆縣長手上問題層出不窮,用人負責?

頗好奇,這位主任何時上任?(北竿)醫療問題何時開始?這位縣長上任時間?議員質詢的時間? 其他各鄉有沒有同樣的醫療問題?其他主任有沒有也被霸凌?
作者: 陳真 < > 發表時間: 2026-03-20
這個政府正在罷凌陸配,希望所有馬祖人也能看到。上行下效。馬祖陸配個個都心寒吧!!
https://www.bbc.com/zhongwen/articles/c1evyz9qxvjo/trad
作者: 依法開罰 < > 發表時間: 2026-03-21
北竿去年及前年有非常長一段時間沒有專責牙醫、護理、物理治療師,到迄今為止還是沒有專業的放射師,連物理治療師跟牙醫都還處於長期支援狀態,是不是在這屆局長、縣長任內很難查?北竿議員都提幾次了,不用引導大家好像是別人無的放矢,做得好不好大家也都看在眼裡,要選舉了就上來北竿露臉,之前怎麼都不上來只派副縣長參加?好像北竿食之無味 棄之可惜,選票跟自動提款機一樣!
銳角31.34度 wrote:
頗好奇,這位主任何時上任?(北竿)醫療問題何時開始?這位縣長上任時間?議員質詢的時間? 其他各鄉有沒有同樣的醫療問題?其他主任有沒有也被霸凌?
作者: EEMMA < > 發表時間: 2026-03-21
依法開罰 wrote:
要選舉了就上來北竿露臉,之前怎麼都不上來只派副縣長參加?好像北竿食之無味 棄之可惜,選票跟自動提款機一樣!

放心,今年一定會常常來北竿看大家,反正馬祖人都很健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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