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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題: 收費不等於管理——從機場停車場談公共治理 | |
| 作者: 尉遲 < > | 發表時間: 2026-04-11 |
| 地區媒體偶有投書談及停車場管理時,時常將經濟學中的「使用者付費」視為解方,彷彿只要開始收費,管理問題便可迎刃而解。然而,實務經驗顯示,收費本身從來不是公共治理的萬靈丹。 近期,南竿機場停車場由新廠商接手營運,並陸續發布施工與管理公告。表面看來,這是一連串改善措施,但若仔細對照公告內容與長期使用經驗,便不難發現一個關鍵事實:停車場的亂象並非近期才出現,而是在多年「已有收費、卻未落實管理」的狀態下逐步累積而成。 事實上,南竿機場停車場並非今年才開始收費。在委外營運之前,場區即已設置收費設備,並實際向民眾收取停車費用。然而,長期占用停車位的車輛始終存在,其中不乏已無使用需求,甚至屬於報廢或註銷狀態的車輛。若收費制度早已存在,卻未同步建立巡查、清理與占用管理機制,則所謂的收費,是否僅止於形式,而未伴隨相應的公共管理責任,實有檢視的必要。 從新廠商發布的公告可清楚看見,直到近期,才首次明確啟動對停放逾一定天數車輛的清查作業,並依法查詢是否屬報廢或註銷車輛後予以移置;同時,也針對長期存在的機車停車位不足問題,重新分隔汽、機車停車區,並調整場區動線。上述作為,無一不是停車場日常管理的基本事項,卻在過往多年未被制度化執行,反而在委外營運後一次補做,形成強烈對比。 此外,不少民眾亦有共同記憶:過去停車場收費設備發生故障、失靈,甚至長時間無法正常運作時,主管機關未見即時修繕、主動排除或妥善汰換作為,往往任由設備閒置。反觀新廠商接手後,相關設備卻能迅速修復並恢復正常運作,令人不免反思:過去所收取的停車費用,是否確實用於應有的維護與管理? 公共停車場既屬公共設施,其管理品質不應隨著是否委外而產生落差,更不應只留下收費功能,卻欠缺相對應的維護、清查與秩序管理。當停車位長期被無實際使用需求的車輛占據,而真正有停車需求的民眾卻無位可停,問題的根源並非收費制度本身,而是主管機關長期未善盡管理責任所致。 從此次停車場公告所映照出的,不僅是制度轉換的調整期,更是一面反映過往行政作為的鏡子。與其說新廠商特別積極,不如說是反向證明——南竿機場作為主管機關,長期呈現形同尸位素餐的管理狀態,致使行政作為流於空轉,問題持續累積。 公共治理不應等到問題堆積至難以忽視時,才倉促補救。期待主管機關能正視過往管理不足,清楚說明責任歸屬,並建立長期、穩定且可受檢驗的管理機制,使公共設施真正回歸服務民眾的本質,而非僅留下收費紀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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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羽寧 < > | 發表時間: 2026-04-11 |
| 各位都有停在停車場只能活該 他只有管理 維護其他不負責。 註銷車只要有車牌都可以停,他只認車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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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隨風飄泊 < > | 發表時間: 2026-04-12 |
| 只要有註銷車、報廢車或流當車的存在,就一定還會發生,只是發生在哪裡而已。這邊警察也不太管,只要掛張假車牌就可以到處跑到處停,即使違規被開罰也不怕。但就算南竿機場有停車場可停又如何,還不是一堆人跟旅行團不願意花點小錢就亂停,反正也沒人管也不會受罰,北竿機場也是,停車場蓋好停的車也不多,就是一堆人跟旅行團的車就喜歡亂停。其實也不只說馬祖是這樣,整個台灣就是如此德性,松山機場周邊一樣違停停很久,桃機科技執法都設置好了,還可以臨時喊卡,真是諷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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